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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增持信披更爲嚴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修改股東增持的限售期之外,證監會此次對於大股東增持的信息披露進行了更爲明確的表述。
此前,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佈的《上市公司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增持股份行爲指引》,已經明確了持股30%以上股東每12個月增持不超過2%股份的信息披露時點,分別是首次增持時、增持達到1%時、增持完成後。然而,對於持股50%以上的股東增持2%及以上股份的披露要求並未明確。
此次修改之後,明確規定持股50%以上的股東每增持1%的次日披露、每2%的當天及次日(披露當天)暫停增持。
上海一家券商合規總監表示,與之前相比,目前的信息披露機制更爲嚴格,這也是爲了更好地防範由於大股東的大量密集增持帶來的股價波動。“這對於二級市場股價具有一定的穩定作用。大股東的增持行爲更爲及時的披露,是對其他投資者利益的一種保護。而到達一定比例暫停增持的做法也是爲了防止股價出現持續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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