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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則“少林景區面臨5A級景區摘牌危機”的新聞引發了輿論強烈關注。本來是有關部門正常的5A景區複覈,卻被渲染成“摘牌危機”。關於少林寺的非議再一次滿天飛。
有人指責景區所在地“官商勾結”;有人指責少林寺方丈釋永信“不安分守己”;有人指責少林寺不該賣給香港人;而釋永信則稱“有些政府部門、個別領導幹部跟佛教界爭利益”……
普通人心目中的佛門清淨地再一次亂成一鍋粥。嵩山少林到底有着怎樣的“旅遊密碼”?近年來爲何爭議不斷?
首先,有關嵩山和少林寺的名稱很多,非常容易混淆,必須嚴格釐清相關概念。
國家5A級旅遊景區名錄用“嵩山少林風景區”;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用“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羣”;嵩山風景名勝區是一級名稱,設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機構);少林景區爲嵩山風景名勝區下轄子景區;少林寺是景觀,與嵩陽書院、中嶽廟等景觀一起列入嵩山少林風景區(5A級旅遊名錄名稱)。
嵩山少林的旅遊版圖的發展可分三步:2009年12月22日,香港中旅國際投資公司(下稱“港中旅國投”)、嵩山管委會、登封市政府三方簽署協議,成立合資公司:嵩山管委會下屬全資子公司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登封文旅”),和港中旅國投合作,重組自己的全資子公司“登封市少林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登封發展”,註冊資本2000萬)”。雙方向登封發展增資,註冊資本增至1億元。港中旅國投佔股51%,登封文旅佔股49%。
2009年12月24日,新的合資公司掛牌,定名爲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簡稱港中旅(登封)]。
2010年1月4日,港中旅(登封)與嵩山管委會簽訂委託經營協議,自2009年12月25日起,其獲權獨家管理和經營嵩山風景名勝區下轄的少林景區、中嶽景區、嵩陽景區,包括三景區的門票收入、代收銷售收入即停車場業務,爲期40年。
由此可見,所謂少林景區或少林寺被賣給外國企業或者香港人的說法是完全錯誤的。
而在嵩山少林的旅遊版圖裏,少林寺只是一個景觀,主持釋永信卻“心比天高”,註冊少林寺商標,籌劃成立實體公司,打造少林寺品牌。而少林景區核心部分(包括少林寺)的營銷品牌,是由港中旅(登封)負責的,釋永信強力介入後,雙方形成了激烈的競爭。其次,釋永信是全國人大代表,明星高僧,掌握話語權優勢,可補臺可拆臺,也讓相關利益方頗有頭疼。再次,一些少林寺廟門外的亞趣味炒作,比如選美小姐走秀少林等,也讓高僧吃了不少啞巴虧。
實際上,港中旅國投和嵩山管委會的合作中,少林寺的角色確實有些尷尬。當年港中旅(登封)成立伊始,即有未來上市計劃,釋永信則高調反對將少林寺上市,港中旅高層隨即反駁,上市的不是你的廟,而是我方的運營公司。釋永信提出對港中旅(登封)的成立“毫不知情”,而港中旅國投在港交所發出投資公告中,通篇確實未提釋永信。
2010年8月1日,嵩山少林步入“世界文化遺產”時代,一個大和尚、一個央企、一個地方政府,在未來40年裏,還有多少“段子”要發生呢?
但無論怎樣,有幾點原則不容迴避:一、“少林寺”品牌屬於人民,任何企業、個人都不是它的所有者;二、國內的5A景區複覈好通過,真正的大考是世界文化遺產的複覈,這是生死線,絕不容任何懈怠;三、景區經營方必須要靠業績說話;四、嵩山少林的開發首先要讓登封老百姓得到實惠,民生改善是最根本的評估標準。
裴鈺
(相關數據來自港中旅國投的相關年報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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