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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龍年春節落幕、禮品回收生意紅火,灰色產業鏈涉嫌違法。經濟之聲聚焦:遍佈大街小巷的"禮品回收公司",滋生的土壤是什麼?禮品回收大行其道,給消費者和生產企業帶來了哪些影響?用不完或用不着的禮品,有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過了正月十五元宵節,紅火的龍年春節就算是正式落幕了。現在過節時走親訪友,總少不了送禮。禮多了,問題也隨之而來,用不完或用不着的禮品在家裏放着總不是辦法。於是,所謂的"禮品回收"應運而生。有媒體記者調查發現,今年各地的禮品回收市場尤其火爆,名煙名酒、高檔補品、iPhone、iPad等,都在回收範圍之內。記者調查走訪了相關情況。
記者:在調查中,有經營禮品回收的店主告訴記者,現在很多私營的菸酒店都從事名煙名酒和其他高檔禮品的回收,回收價一般爲正常零售價的七成左右。回收來的禮品一部分以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留在自己店裏銷售,另一部分加價賣給一些零售場所,比如飯店、酒吧、KTV等。有菸酒回收店老闆坦言,因爲節日期間高檔菸酒普遍供貨緊張,一些商店就通過回收高檔菸酒補充貨源。而幹這一行最大的風險就是收到假貨,目前他們大多隻是根據經驗判斷煙酒的真假。而在互聯網上,禮品回收的信息更是五花八門,小到各類消費卡、代金券、高檔菸酒,大到黃金、玉石、高檔手錶,幾乎所有能跟禮品沾邊的東西都能在上面分門別類地找到價格,甚至還有專門從事禮品回收業務的所謂"公司"。但實際上,目前紅紅火火的禮品回收行業一直處在灰色地帶,並沒有法規明確規範禮品回收的行爲。並且,如果回收煙、酒等實行專賣許可的商品,就可能觸犯相關的法律法規。
遍佈大街小巷和各大互聯網站的"禮品回收公司",它們滋生的土壤是什麼?用不完和用不着的禮品,有沒有更好的處理辦法?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劉戈認爲,對此要從兩方面來看。
劉戈:我覺得這件事情分開兩頭看,如果我們把它看成一個純粹的民間對於一些多餘物品的交易活動,那它就是一個正常狀態。如果這裏面你把它當成一個腐敗的兌現或是溫牀,那它這裏面確實會夾雜着很多這樣的成份在裏面,所以這些事情要看我們從哪些角度來分析它。
目前法律上對於禮品回收店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這些回收店的存在對於消費者和產品的生產企業而言,存在着怎樣的風險?
劉戈:我覺得對於消費者來說,他去購買什麼東西最後是按照產品的質量和企業的信譽來決定。如果回收店將產品的品質、質量都明確的告知了消費者,也沒有在產品質量上進行造假,也沒有對消費者身體產生危害,我們就不能說這裏面對消費者造成什麼危害。
但是作爲禮品回收店,在回收的過程當中可能會收到假貨或者是劣質產品,然後它有可能在日後把這些假貨或者所謂的僞劣產品再賣出去,賣給其他的消費者。
劉戈:它平時通過其它的正常渠道進貨的時候也可能有假貨,甚至有的小商販還會專門的進假貨,所以這件事情跟是不是回收沒有關係。
也有觀點認爲,禮品回收的存在不僅是擾亂市場的秩序,而且會成爲滋生不法行爲的溫牀。從法規的設定上,怎樣來杜絕或者斬斷禮品回收這種擾亂市場秩序或者說滋生不法行爲的灰色產業鏈呢?
劉戈:我覺得如果是一般性質的小額禮品回收的交易,管不了、管不住、也沒有必要管。但是如果要是有成規模的、直接以行賄爲目的交易,這就屬於另外一個範疇,屬於反腐敗的問題,不是商品流通領域的問題。所以如果把它看成商品流通領域裏頭的問題,就是灰色地帶,現在法無禁止,如果把它當成一個腐敗的溫牀,那應該通過反腐敗的方式方法去管理它,那麼這件事又跟禮品回收行業本身關係並不大。目前,如果沒有大規模的集團化的、純粹以回收腐敗產品爲目標的禮品回收行業的存在,一般的小額零散禮品回收日常生活中反而是可以給一些產品提供一個有用的地方。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市消協法律顧問邱寶昌認爲,過年過節後,把多餘的禮品處理回收未嘗不可。但是,有些類型的禮品回收應該被禁止,像食品、酒類、高檔補品和保健品,以及香菸等。由於商品的來源不明,消費者在禮品回收店購買商品時,有可能買到舊貨或者假貨。同時,如果一個人大量銷售來源不明的高檔禮品,有可能涉及洗錢。因此,在禮品回收方面,國家應該有所規範,對回收進行資質審查,對商品的來源要有嚴格的監管。
北京市海淀區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羅猛認爲,回收禮品有可能涉嫌違法,也有涉及洗錢的可能。雖然行賄受賄認定時,贓物的去向並不影響犯罪的認定,但是如果對"銷贓"的行爲不加以打擊,也會助長行賄受賄行爲。
上海市流通經濟研究所所長汪亮說,只針對禮品回收,目前還沒有法律條款定性它是不是屬於違法違規,但這種行爲卻嚴重干擾了商品價格體系和市場秩序。事實上,在工商的註冊分類中,並沒有"禮品回收"這一項。禮品回收企業無疑是在打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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