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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18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發改委網站獲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工信部、財政部等9部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單位充分認識保障化肥供應對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爲春耕化肥供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全力做好化肥生產流通的保障和促進工作。其中,特別強調做好化肥生產所需原材料的組織供應是保障化肥生產的關鍵,並下達2011-2012年度1530萬噸國家化肥淡季商業儲備任務。
通知原文如下——
關於做好2012年春耕化肥供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物價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局)(經信委)、財政廳(局)、農業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質監局(市場監管局)、供銷合作社、農業發展銀行各分行,各鐵路局:
2011年化肥市場供求基本平衡,價格總體平穩,較好地滿足了農業生產需要,爲糧食增產做出了重要貢獻。2012年化肥生產、流通企業要繼續克服困難,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保障化肥供應對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爲春耕化肥供應創造良好的條件和環境,全力做好化肥生產流通的保障和促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化肥生產原料的組織供應
做好化肥生產所需原材料的組織供應是保障化肥生產的關鍵。在春耕備肥和用肥旺季期間,化肥生產企業集中地區的地方政府和各電網公司要全力保障化肥企業正常生產用電,不得對化肥企業拉閘限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要加強對化肥企業,特別是西南地區企業化肥生產用天然氣的供應。有關地方政府要督促煤炭企業,特別是無煙塊煤生產企業,認真履行與化肥企業簽訂的供貨合同,保持化肥用煤價格基本穩定。
二、加強化肥運輸調運
鐵路部門要繼續加強化肥調運組織,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重點化肥生產企業要加強與鐵路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反饋化肥運輸需求信息,鐵路部門根據需求,妥善做好運力安排,特別是要重點加強華北地區到達南方市場氮肥、西南地區到達東北地區磷肥,以及青海、新疆地區鉀肥外運的調運組織工作,並適當加大對國家淡季商業儲備化肥、化肥生產所需原材料運輸的組織力度,全力爲春耕化肥供應工作提供有力運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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