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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品有價格底線——那就是成本,也有價格上限。商品成本主要由生產決定,價格上限則由限定系統內能夠也願意爲該商品支付的購買力決定。
換句話說,一種商品的價格上限是特定人羣中的多數人決定出來的,它必須適應多數人。
從成本到價格上限之間,就是價格的上漲空間,出售者能夠在這個空間自由獲利,自由其實是限定系統內的自由。越過價格上限,豈止是暴利了得,而就是泡沫。
自啓動市場化改革以來,中國房地產價格一路上漲,絕大多數城市翻了番,甚至十數倍。出於慎重,中央沒有泡沫論的明確表述,但明確認定房地產市場不健康。事實上,無論從房價收入比看,還是從租售比看,抑或從消費結構看,都不難發現:房地產市場嚴重脫離市場基本面,一定意義上已成爲投機客“擊鼓傳花”的遊戲。但部分因爲無知,部分因爲無恥,一部分房地產商和專家仍在鼓吹中國房地產市場沒有泡沫。
究竟什麼是泡沫呢?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解釋說:泡沫是指一種資產或一系列資產的價格在一個連續過程中的急劇上漲,初始的價格上漲使人們產生價格會進一步上漲的預期,從而又吸引新的買者——這些人一般是以買賣資產獲取收益的投機者,對資產本身的使用及其盈利能力並不感興趣。不能不說,這一解釋切中某些要害,但仍沒有揭示本質。
爲方便討論,不妨舉個例子,手裏面有個寶貝,自我認定的成本在五塊錢,只要不低於五塊錢,就可以賣,但越高當然越好,誰不圖個多賺呢!現在面對黑壓壓的購買者,第一個報價,一塊錢,不行;第二個報價,二塊錢,不成——第五個報價,五塊,嗯;第六個報價,還行——第N個報價,N塊錢,再看看……購買者不斷,報價越來越高,不知道他們有多少人,也不知道他們有多少錢。此情此景,寶貝永遠也賣不出去。如果真要成交,必須設定一個時間,比如24小時內賣出,這樣能夠成交,24小時內的最高出價者得之;或是圈定一個人羣,比如36個人內賣出,36人中的最高出價者得之。
這一個最簡化也最簡單的例子告訴人們,成交必須在限定系統內進行,如果系統無限開放的話,均衡永遠也達不到。西方經濟學在闡述價格理論時,隱含着限定系統的意思,但沒有明確指出均衡價格只有在限定系統內才能達到,絕大多數專家學者更是稀裏糊塗地忽視了這一個根本不能忽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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