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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春節假期很多人都有出遊的計劃,不少人更是早早的就通過一些網站預訂了熱門旅遊城市的酒店。但是隨着春節的臨近,熱點地區酒店客房價格不斷暴漲,很多人發現自己已經預定好的房間被網站取消了。詳細情況,我們連線中央臺記者楊超。
主持人:給我們大家介紹一下具體的情況?
記者:一個聽衆向中國之聲投訴說,他在去年11月份已經通過一個旅遊網站預訂海南三亞一個酒店的房間,因爲預訂得比較早的緣故,房價比較便宜只有300多塊錢,當時他通過網上銀行全額支付了房款。但是就當他準備和家人一起在春節假期期間去三亞的時候,這個網站的工作人員電話告訴他,已經無法按照原來的價格給他預訂房間了,現在的價格已經在原來的價格上,由原來300多塊錢已經到了1900多塊錢,價格翻了6倍,給消費者可以提供的選擇要麼就是退錢,要麼就是補足差價,消費者就會覺得這樣一個情況是非常不合理。
就此記者專門諮詢了律師,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律師就告訴記者,首先這樣的電話預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說消費者在支付完房款之後已經履行了他應該履行的合同責任,從法律上講,他已經履行了他的合同義務的話,消費者不存在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得不到履行,那就應該歸咎於預定網站。在遇到這樣的情況時,消費者應該如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律師說,首先我們在訂房的時候我們應該關注到這個網站有沒有資質,他能不能夠有資格來代理這個酒店的房間,如果他們確定簽有一個有法律效力的協議,那麼樣個責任應該由網站和酒店來共同來承擔。如果沒有簽訂一個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出現這樣的違約責任就應該由你所預訂的這個網站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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