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北京向物業公司下“最後通牒”,3月底前必須“曬賬本”。因爲物業公司財務不公開、不透明等,引發業主和物業的矛盾,還有哪些?
業主與物業之間的矛盾還要話分兩頭說,一邊是物業公司的入不敷出,另外一邊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可以說是永遠的痛。2010年4月,當時有近300名的業主和11位其他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主任聚集在北京百子灣家園小區,聲援該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陳鳳山,因爲陳鳳山在維權過程中遭到了毆打,並且多次被騷擾恐嚇。
其實自打有了商品房,物業和業主之間就沒有消停過。首先,物權法實施以來,物業公司亂花錢,社區裏的一些公共設施與房屋被物業拿出去掙別的錢,業主較真起來,物業公司就會號稱產權不在業主手裏。第二,推諉責任。因爲很多小區建成多年了,物業經常以設備老化或者其他藉口擅自減少服務項目。當然很多業主是不吃這一套,最後沒轍會出現暴力無頭案。
據一項調查顯示,在重慶有7成物業公司都虧損。其實從日常運營情況看,小區裏的物業管理總可能會引發糾紛,而業主往往一遇到這種事情就是拖欠物管費。如此一來就陷入一種怪圈,比如業主大面積拖欠費用,而物業公司爲保證正常的運轉就會縮減工人。(記者季蘇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