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湖北省機動車車船稅適用稅額標准(車類)
明日起,我省將執行新的車船稅征收標准。據市地稅局測算,執行新標准後,近九成車主的車船稅減少或不變,但少數大排量車輛的車船稅比現在的每年420元高出近10倍。
國家《車船稅法》將於明日起正式實施。由於車船稅屬地方稅種,我省按照《車船稅法》的稅額標准范圍,根據本省實際,制定了湖北省車輛的車船稅稅額征收標准,明確了具體征收稅額標准。
最受市民關心的乘用車,按發動機排氣量大小劃分為七檔,稅額標准也從240元至4500元分為七個檔次征收。其中,4.0昇以上的稅額標准達到4500元,漲幅近10倍,充分體現出本省在促進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等方面的政策導向。
昨日,武漢市地稅局一一解析車船稅新的征收標准。
排量1.6昇以下乘用車減稅了
新規規定,乘用車排量1.0昇以下(含1.0)的,稅額僅為240元,降幅達43%。1.0昇以上至1.6昇(含1.6昇),為360元,減了60元。1.6昇以上至2.0昇的(含2.0昇),維持不變,仍為420元。乘用車佔汽車總量的7成左右,排氣量在2.0昇及以下的乘用車,又佔到乘用車總量近9成左右。
另外,對佔汽車總量近3成左右的貨車、摩托車降低了稅額標准;載客20人以上大型客車,稅額幅度略作提高;掛車改為按貨車稅額的50%征收。按照這樣測算,有近9成車輛車船稅會比以往減少或不變。
機場港口內部車船也須繳稅
此次新《車船稅法》也擴大了征稅范圍,此前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可免征車船稅,但此後須繳稅。與此同時,也取消了對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免稅的規定,給予5年的免稅過渡期。
湖北征收標准全國中等偏低
記者對比國家規定的繳稅區間發現,我省7個檔次的稅額標准一般都在國家標准最高額度的60%至85%之間,在全國也屬於中等偏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