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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為何現在要對零售業進行大整頓?王先慶分析,可能有三個原因,一是當前國內制造業由於各種成本增加等因素,陷入困境,國家相關部門欲從壓榨企業生存空間的渠道費著手,挽救企業。二是中國零售業在發展了十四五年後,已經發展到成長後期,國家希望產業成熟起來,因此對於畸形的、不健康的發展方式要進行矯正,促使行業走向健康發展的道路。此外,渠道費等問題目前對國家擴大消費、擴大內需已造成負面影響,市場環境的不健康讓消費者怨聲載道,因此,國家要對消費環境進行大整頓,使環境走向健康、淨化,讓人安心。
不過,肖竹青對於“大整頓”能否抑制零售商收取高渠道費有些擔心。他指出,過往大零售商們收慣渠道費,依賴渠道費以增加收益,在目前零售商仍處於強勢期時,雖然有國家整頓,但零售商們可能會巧立名目,比如以認捐、捐獻、贊助等方式變相收費。
六類費用重點禁收
1.以簽訂或續簽合同為由收取的費用。
2.向使用店內碼的供應商收取超過實際成本的條碼費;或者在商品供應商已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商品條碼並可在零售商經營場所內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應商重復收取的店內碼費用。
3.店鋪改造、裝修(飾)時,向供應商收取的未專門用於該供應商特定商品銷售區域的裝修、裝飾費。
4.與促銷無關或超出促銷需要,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並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5.要求供應商無條件提供銷售返利,或者約定以一定銷售額為返利前提,供應商未完成約定銷售額須返還的利潤。
6.其他與銷售商品沒有直接關系、應當由零售商自身承擔或未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
●南方日報記者歐志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