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減稅要與稅制改革相結合
結構性減稅重要的是結構調整,對於稅收手段的運用,不應僅僅限於減稅,還應該考慮通過稅制改革來完善稅制,形成良好的稅收環境,使國家、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國民收入分配保持良好的比例關系。通過建立長期稅制改革的穩定機制,使得稅制改革有利於促進經濟結構的改善和增長方式的轉變。未來稅制改革的一個大致方向是,減少間接稅,增加直接稅,多體現二次分配公平性的杠杆功能,讓收入分配改革在稅改中『破題』。結構性減稅和稅制改革相結合,促進以拉動國內消費為導向的財政政策的實施,將公共支出的重點從『硬件』轉向『軟件』上來,將財政投資的重點從增加資本存量轉向拉動民間消費的項目上來,從而從根本上改變我國經濟增長模式依賴投資和出口拉動的局面。(證券時報馬濤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
結構性減稅的關鍵是民生為先
謝旭人部長講了那麼多,通俗而言,就是中國稅制存在著不合理的地方,亟需結構上的改革,在此基礎上的減稅纔有意義。而稅制的結構性不合理,又主要體現在直接稅和間接稅的比例分配不均。
公眾所關心的稅負,主要是直接稅,譬如個人收入所得稅,減一分就覺得實惠,增一分就意味著不滿。這也正是公眾對個稅調整異常關心的主因。但目前我國的稅種,直接稅比例不高,間接稅收入在總的稅收規模裡佔了過半比例。間接稅不直接向民眾征收,但恰恰是無處不在的間接稅(如增值稅)提高了宏觀稅負。
既然是結構性減稅,就是牽一發動全身的系統性大動作,即如謝旭人部長所言的一攬子稅改計劃。不過,民眾所關心的可能沒有那麼宏觀,他們所期待的是現實生活的改觀:收入增加一些,物價便宜一些,稅費少交一些,看病上學少花一些,等等。
因此,結構性減稅的關鍵還是民生為先,而且減稅的效果還要讓民生現實可感。在此情勢下,所謂的結構性減稅就不能太籠統,而要盡量細化量化,讓公眾可預期。譬如,在房價、物價的調控手段以及教育、醫療和住房等方面的保障性上,要有所交代。當然,在醫保社保等公共投入方面,也是如此。今年個稅起征點提高幅度雖然離民眾期待還有距離,但是公眾記住了這一政策的好,因為公眾切實感受到了減稅的好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財政傾向民生的補貼與轉移,以及結構性的減稅,提高公共服務水平也是關鍵所在。而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的關鍵在於公共權力的行政力是否到位。好的政策下來了,若執行不到位,政策紅利也會大打折扣,仍以今年9月1日個稅調整為例,有些地方的稅務部門在執行新規上就不夠積極。(張敬偉長江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