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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IPO當成“唐僧肉”
-赤擇遠
本月初,上交所總經理張育軍表示對基金報高價感到“不可思議”。在同一場合,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也提出公募基金在新股詢價中沒有做出“好榜樣”,並勸誡各基金公司“應理性參與新股發行詢價,提升新股定價能力,促進IPO的合理定價”。
其實,在新股詢價過程中,不光是基金公司,券商也存在“報高價”現象,其原因何在?筆者認爲,主要原因是利益驅動使然,在IPO詢價過程中,有些詢價機構淪爲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擡高發行價格的“暗器”,把IPO當成了“唐僧肉”。因此,非常有必要矯正這種做法,股市的基本功能就是融資,而不是讓那些別有用心者從資本市場獲得資金後挪作他用。
由於新股的高市盈率發行,對股市正常融資功能造成破壞,將新股發行的融資行爲變成一種赤裸裸的“圈錢”行爲,同時,嚴重損害公衆投資者利益,將巨大的投資風險帶給二級市場,而且還嚴重地擾亂了價值投資理念,使股市與規範發展、健康發展的目標背道而馳。
對於這種情況,筆者曾提出,可以用“三劍”來紓解新股高市盈率發行的困擾(詳見本報11月24日A1版),“三劍”要分別刺向詢價機構、投行和發行人。因爲在這過程中,看似三者各司其職,其實,目的很簡單,就是爲了得到更多的錢。
比如對詢價機構而言,有報道稱,一般上市公司和保薦機構會答應給那些幫着擡高發行價格的機構人員許以每股3至5分錢的返利;對於保薦機構而言,爲獲得更高的發行價,對一些報價較低的詢價機構“打招呼”,勸退這些機構放棄報價,這樣發行人就能如願高價發行,而他們也能得到更多的承銷費;對於發行人而言,能募集到更多的資金,自然是非常願意的。
這些行爲都是將IPO當成“唐僧肉”的表現。那麼如何根治這些行爲,筆者認爲,需要採取多管齊下的政策來完善。如在制度層面上,要對新股發行的制度進行完善,讓新股發行迴歸理性。這方面,監管層也在努力,並推出了相關的舉措。我們看到,近一年來,新股發行市盈率腰斬,新股定價遭遇市場定價的“天花板”。至於下一步該怎麼做,筆者認爲。監管層應該細化規則,敦促詢價及承銷兩大主體歸位盡責,在新股定價的博弈中增強市場主體的自身修正能力。
對詢價機構而言,要勤勉盡責,不要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思路出牌,造成詢價不合理的情況出現。監管層要加強要對詢價機構的監管,看他們詢價過程中是否有操縱價格的行爲、是否有價格串通等行爲進行監管。如果一旦發現這種情況,就需要嚴懲,甚至可以取消他們的詢價資格。
對發行人而言,要樹立起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要一味地想着如何從市場上募集到更多的資金,而是要想着如何提高公司的經營能力,如何回報投資者。這方面監管層同樣可以採取措施,一方面加強對企業的募集資金設限,使企業實際募集資金規模控制在一個相對合理的範圍內,另一方面,要加強對公司所募集資金的監管,尤其是對企業擬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審查,杜絕虛構募集資金項目、虛增募集資金項目投資總額的行爲,以防範某些企業的惡意圈錢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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