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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月29日遭證監會行政處罰以來,公司股價出現大幅下挫。記者獲悉,面對*ST亞太跌跌不休的股價,已有部分中小股東決定向公司訴訟索賠。
股價上演『蹦極跳』
11月29日,*ST亞太收到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公司2006年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2007年不實披露資產收購等事項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受罰公告一出,*ST亞太股價應聲而落。12月9日至12月15日,公司連續5個跌停。昨日,公司股價依然逆勢下挫,僅較跌停價高出『一分錢』。在公司的股吧裡,不少投資者紛紛喊出『強烈要求停牌』的呼聲。
『公司股價跌主要是市場行為,與大盤不好也有關系。現在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ST亞太證券事務代表馬世虎向《大眾證券報》記者表示:『公司前期股價下跌,大盤也在下跌。公司雖然連續跌停,但是三個交易日累計與大盤的偏離值沒有超過15%,按照深交所的規定不需要停牌。如果需要停牌,我們會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停牌核查。』
需要提及的是,今年6月,由於市場瘋傳公司涉礦消息,*ST亞太股價逆勢大漲。至8月中旬,公司股價已經飆昇90%。直到8月底,公司纔發布澄清公告說涉礦傳聞不屬實。
『申請免罰』遭駁回
『寰島股份(*ST亞太前身)未及時得到漢鼎光電(資產置換標的公司)的有關信息,以致對公司對外擔保事項未按規定作出披露,但公司並非故意隱瞞該問題,且該行為至今已超過2年的行政處罰追述時效;公司收購沈陽力源股權信息披露違法是於振濤操縱公司欺騙董事會的結果;擬作出的處罰可能對公司現階段以及今後持續經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當事人寰島股份在陳述申辯材料中提請證監會對其免於處罰。不過,證監會對『免於處罰的請求』予以了駁回。
『根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投資者在2006年7月13日到2007年2月之間買入*ST亞太股票;在2007年2月6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ST亞太股票;或者在2007年4月12日到2007年8月1日之間買入*ST亞太股票;在2007年8月1日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ST亞太股票的投資者,可依法向*ST亞太及相關高管提起索賠,要求上市公司等賠償虛假陳述造成的損失。』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向本報詳細介紹了符合維權條件的投資者買股及持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