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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學家、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10日在北京說,在經濟管理中,政府只能做宏觀調控,不能做微觀干預,但在實踐中,一些地方政府直接插手干預經濟,表面上看似參與整頓市場秩序,實際上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今後應當減少地方政府對於市場經濟的微觀干預。
江平是在10日中國行爲法學會於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辦的首屆“中國法律實施”高端論壇上做上述表示的。他說,我國現在的市場法律,立法來說基本已經完善,但是實踐實施還存在很大問題,老百姓感覺到市場的法律和市場的實踐差別比較大,立法沒有很好地得到貫徹實施。
一個問題就是在一定範圍內依然存在的“執法不公”現象。江平指出,當前對於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執法力度不同,對於民營企業偏嚴,而對於國有企業則偏寬鬆;他特別提到,在針對一些重要命脈比如資源行業的整頓中,在一些資源大省,出現政府直接插手干預經濟的現象,表面上說是參與整頓市場秩序,實際上造成很嚴重的後果,一些地方政府對於市場經濟微觀干預過多。
江平同時指出,當前政府公權力在市場自由的法律和市場秩序的法律上起的作用還不夠協調,市場自由更多應該強調市場主體的自由,政府應儘量少干預,不干預。具體來說,江平認爲,對於市場資源分配、准入這樣的問題,政府應給予市場主體更多自由,但在市場秩序方面,政府則應嚴格管理維護。
江平指出,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在涉及市場資源的分配和市場準入的領域裏存在太多利益,比如,土地、礦產資源等都是政府操作,政府給了哪個企業,哪個企業就得利,這樣政府就進入了市場本身,成爲主體利益的一方,這與政府應該作爲一個監管者的定位不符。
此外,江平建議,法律的實施要靠政府,但不能光靠政府,許多法律實施還要靠市場主體本身、一些社會組織去推動。
“中國法律實施”高端論壇以“中國法律實施”爲主題,由中國行爲法學會主辦,旨在深入研討各學科、各領域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不足和經驗,探討優秀的傳統法律文化保障問題以及如何科學地促進法律實施等方面的問題,據悉,“中國法律實施”論壇將常態化,未來每年至少舉行一屆。(記者華曄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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