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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央行9日發佈公告,將外資對國內現有製藥企業直接投資的審批程序由自動許可調整爲政府許可,外資仍可以最多收購印度製藥企業100%股權。
新規定實施後,外資對印度現有製藥企業的收購或兼併將需要獲得商業和工業部下屬外國投資促進委員會的同意,隨後提交印度競爭委員會審查。不過,外資在製藥行業進行的綠地投資將繼續按照自動審批程序進行,可以全資設立子公司,投資方只需向印度央行提供資金流入金額,而不必提交政府許可。
2008年以來,印度最大的非專利藥生產商蘭巴克西公司、疫苗生產商珊撒生物技術和皮拉馬爾保健公司先後爲日本製藥第一三共株式會社、法國賽諾菲-安萬特集團和美國雅培公司收購,引發印度對本國製藥業和民衆福利的擔憂。(記者劉亞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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