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8日電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範發展的通知》,通知規定股權投資企業及其受託管理機構法律文件,應當載明業績激勵機制、風險約束機制。
通知指出,股權投資企業及其受託管理機構的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等法律文件,應當載明業績激勵機制、風險約束機制,並約定相關投資運作的決策程序。股權投資企業可以約定存續期限。(中新網證券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