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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決定,將2011年的扶貧線上調至2300元,據悉這個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到2020年,深入推進扶貧開發的總體目標是:穩定實現扶貧對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
白皮書顯示,此前我國貧困人口已經從2000年底的9422萬人減少到2010年底的2688萬人。若執行新標準,保守估計將會有超過6000萬人重新納入扶貧範圍,這對低收入羣體無疑是個福音。
然而,要真正實現貧困者能享受到衣食住行和教育醫療的基本生存條件,不是僅僅將扶貧線提上去就可以實現的。扶貧線上提意味着扶貧資金的加大投入,而一旦涉及資金的增加,又會出現各種利益粘連。郭美美事件已經讓扶貧事業的清廉度受到社會公衆的質疑,扶貧線其實是牽一髮動全身的大事,那麼這個扶貧怎麼扶就十分關鍵。
多年所投入的財政扶貧資金爲解決貧困農民的溫飽、改變農村貧困面貌發揮了重大作用,其成就舉世矚目,但政府投入的一些扶貧資金的轉移、流失、滲漏現象較爲嚴重。
扶貧資金的管理需要改革,其使用和管理需要透明化。在扶貧資金項目立項時要充分論證,考慮資金使用的科學性、效益性。近年來,某些地方扶貧資金出現了大量浪費現象,由於缺少配套資金,扶貧資金僅能用於項目建設,而缺乏建成後的統一管理、使用和維護,甚至存在“面子工程”“驗收工程”。如“村村通”道路工程,由於項目資金不足,項目質量已受到影響,再加上無人管護保養,幾年下來道路就已毀損嚴重。另外,由於項目缺乏科學規劃,遍地開花,重型機械軋着新路修舊路,舊路修好新路已報廢,形成惡性循環。抗旱機井更是年年打,造成珍貴的扶貧資金白白浪費。
此外,管理扶貧事業的政府管理體制更需要跟上改革。嚴重製約慈善和扶貧事業發展的是體制不順、法規紀律不嚴這樣的巨大痼疾,這些問題形成了民政系統的腐敗。目前的扶貧體系與渠道過多、條塊分割、各自爲政、管理不力有直接關係,導致扯皮多、協調難,出了問題還難以劃清責任主體,有些問題也只能不了了之。這些問題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要真正解決貧困問題,全社會分配的基本關係都需要深化改革和調整,當前我國貧富差距加大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因素,如壟斷性行業的收入分配同市場脫節,保險福利制度改革對收入差距擴大的影響等等。而國民收入的不平等中很多是由於機會不平等而產生的,其中主要因素一個是腐敗,另一個就是壟斷。現在縮小貧富差距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把腐敗制止住,把社會資源的使用權從那些壟斷部門解放出來。也就是說,要實現法治基礎上的市場化,斷絕壟斷尋租的渠道。
此外還應該儘快完善與“貧困線標準”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教育、住房等配套性社會工程,這些大工程不實現,扶貧線上去了,貧困人口的生活底線就還難以真正提高。(白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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