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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煤價·調電價·上階梯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負責人就煤電價格調控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鄭曉奕江國成)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對煤炭暫行最高限價、上調非居民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30日宣佈了一套調控煤電價格的“組合拳”。爲什麼要實施這一系列措施?將對百姓生活產生什麼影響?是否有利於緩解當前煤電矛盾、保障電力供應?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解答。
八成居民電費不漲低收入人羣每月免費用電10或15度
此次宣佈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由現行單一的居民電價,改爲按照不同用電量實行不同的電價標準,電價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式逐級遞增。階梯電價將分爲三檔,覆蓋80%用戶的電量爲第一檔,電價近期保持基本穩定;超出第一檔並覆蓋95%用戶的電量爲第二檔,電價適當提高;超過第二檔的電量爲第三檔,電價將有較大幅度提高。
問:如何照顧低收入羣體?
答:對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由各地設置每戶每月10千瓦時或15千瓦時的免費用電量,由此每年每戶可減少電費支出60元至90元。
問:對居民電費支出有何影響?
答:這次全國非居民銷售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價約3分錢,如果按此標準調整居民電價,所有居民家庭電費支出都將增加,但如果實行階梯電價,用電量不同的居民用戶用電負擔有所差異。月用電量在第一檔以內的居民家庭,電費支出相對減少;月用電量超過一定數量後,用電量越多,增加電費相對越多。
假設某城市實施的居民階梯電價方案是:第一檔電量爲150度以內,不提價;第二檔電量爲150-270度,每度電加價5分錢;第三檔電量爲270度以上,每度電加價0.3元。那麼,不同用電量居民電費變化情況爲:
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爲15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4.5元;若執行階梯電價,則電費不增加。
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爲27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8.1元;若執行階梯電價,只對150度到27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5分錢,電費增加6元,相對減少電費2.1元。
若某家庭月用電量爲350度,不實行階梯電價時,每度電平均提高3分錢,每月電費將增加10.5元;若執行階梯電價,對150度到27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5分錢、270度到350度之間每度電提高3毛錢,電費增加30元,相對增加電費19.5元。
問:何時實施?與去年10月向社會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的方案相比做了哪些調整?
答:各地實行居民用電階梯電價的具體方案,將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履行價格聽證程序後實施。
與去年10月的公開徵求意見稿相比作了以下修改:一是將第一檔電價改爲原則上不提價,以儘量保障絕大多數居民不增加電費支出。二是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設置每戶每月10度或15度的免費電量,減少電價調整對低收入羣體的影響。三是提高分檔電量標準,將第一檔電量擴大到覆蓋80%的居民家庭,第二檔擴大到覆蓋95%的居民家庭。四是拉大各檔價差。第一檔電價基本不做調整,第二檔電價適當提高,第三檔電價提高幅度大一些。
問:還能否執行峯谷分時電價政策?
答:階梯電價和峯谷分時電價並不矛盾,可以並行。二者都是重要的需求側電價管理制度,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居民階梯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節約用電;峯谷分時電價主要是鼓勵電力用戶在高峯時少用電,在低谷時多用電,削峯填谷,提升電力系統運行效率。鼓勵實行居民峯谷分時電價,並要求各地制定居民峯谷分時電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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