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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一批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認定日前順利完成,全省共有178戶工業企業通過省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委員會審查,被認定爲資源綜合利用企業,並核發了《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按政策規定,這些企業將獲得減免稅3.8億元左右。
今年以來,省工信委進一步規範資源綜合利用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訂和完善了資源綜合認定製度,重新明確了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辦法,最大程度地實現廢物資源化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此次通過認定的企業涉及行業廣、資源利用率高、產品產值大。在178戶企業中,從事綜合利用生產經營人員3.7萬人,實現綜合利用產品產值94.54億元。
據悉,資源綜合利用範圍主要包括:在礦產資源開採過程中對共生、伴生礦和尾礦進行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液)、廢氣、餘熱、餘壓等進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對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節約使用;對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各種廢舊物資進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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