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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陷領導『指使』郵寄千餘封舉報信
據了解,與張敬禮同案受審的還有3名企業負責人。他們分別是北京浩博中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廖洪炳、北京朗天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楊軍和副總裁潘京萍。
檢方指控稱,在2008年11月間,張敬禮為打擊他人、當上局長,指使廖洪炳,故意捏造廖洪炳曾請托他人辦事並給予對方10萬元及價值人民幣5萬元蟲草的事實,向中紀委等部門實名舉報,並在中紀委調查期間,實名反映上述捏造的事實。此外,2010年2月至5月間,張敬禮故意捏造他人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等事實,並指使楊軍、潘京萍,向中紀委等部門及有關領導郵寄誣告信共計1300餘封。
檢方認為張敬禮等人涉嫌誣告陷害罪。
著書銷售非法經營2300萬元
同時,檢方指控,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間,張敬禮伙同被告人廖洪炳,印刷、銷售非法出版物《壽世補元》一書第二版、第三版共計43000餘套,非法經營額合計人民幣2300餘萬元,違法所得額約1600餘萬元。檢方認為,張敬禮涉嫌非法經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