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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據天津市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羣衆生活補助聯動機制的通知》要求,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門自第四季度開始啓動天津市物價補貼聯動機制,對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增發物價補貼,繼今年(2011年)7月份提高天津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後,再次提高失業人員保障水平。
據介紹,以“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作爲價補聯動機制的依據,月度價格指數同比累計漲幅達到或超過2%時,啓動價補聯動機制。價格指數同比累計漲幅低於2%的月份,不再給予補助。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按照價格指數,確定當月發放的補助金額。
爲確保物價補貼及時、足額地發放到失業人員手中,天津市人力社保部門與民政、財政、銀行等部門溝通聯繫,調整信息系統,進行工作部署。截至10月底,160萬元的物價補貼已全部發放到位,近3萬人從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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