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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的常用藥品,出廠價和醫院零售價之間存在巨大差價。央視《每週質量報告》昨天再度對高藥價進行調查。
中標價高出幾十倍
央視記者此前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發現,一些常用的藥品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很多。記者隨機選取20種常用藥品,結果發現這些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都超過了500%。
多位醫藥行業人士反映,藥品的超高利潤在業內絕非個別現象。在接受採訪時,從事醫藥行業的趙連璧介紹說:“(藥品差價)一般情況下,平均在五倍以上。二三十倍都有。”業內人士提供了一些藥品產品價格目錄,涉及上百家藥廠的上萬種藥品的出廠價和醫院零售價。一些用於治療肺炎、胃炎和止痛的常用藥品,從出廠到醫院零售的中間利潤都超過了400%。
最離譜的兩種藥分別是:天津藥業集團新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爲2毫升4毫克的氫溴酸高烏甲素注射液,出廠價爲每支0.52元,中標價爲16元,醫院零售價爲18.4元,中間利潤超過3400%(3438%);山東方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爲2毫升20毫克的鹽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廠價爲每支0.32元,中標價爲18.49元,醫院零售價爲21.26元,中間利潤竟然高達6500%以上。後經記者調查覈實,業內人士提供的上述價格基本屬實。
醫院醫生參與分成
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競價採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這個審定公佈的價格也叫中標價,中標價是醫院採購藥品的最高限價,因此競標價的制定成爲影響藥價的決定性因素。
在記者採訪中,各地藥品集中採購和招投標管理部門,都避談中標價是如何制定的。記者聯繫到一家藥廠的負責人,她透露,藥品投標和定價工作並不由藥廠運作,而是由專業的醫藥代理公司負責。這家公司生產的一種治療婦科病的常用藥出廠價爲7元,中標價高達56元,這一過程遵循了行業“潛規則”。
該負責人說:“(代理公司)去競標以後,醫藥公司要掙多少個點,醫院要扣多少個點,給大夫多少點,最後人家是多少錢,這就像是一個行業規定似的。”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雖然這種藥品的中間利潤超過了800%,但藥廠也就掙1塊錢左右,從7元到56元之間的差價49元被分攤給醫藥代表、醫藥公司、醫院和醫生。
調查過程中,一位從事藥品批發行業十餘年的業內人士證實了這家藥廠負責人的說法。他表示,這種利益均沾的模式,正是藥品招投標過程中的“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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