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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科技部、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正式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範推廣試點工作的通知》。天津作爲新能源汽車推廣試點城市之一,相關部門已接到該通知,並着手製定措施,扶持新能源汽車發展,具體內容包括:積極研究針對新能源汽車,落實免除車牌拍賣、搖號、限行等限制措施;出臺停車費、電價、道路通行費等扶持政策。
今後,天津將調動政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將制定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爲個人新能源汽車用戶在其住宅小區停車位,或工作場所停車位配套建設充電樁,該類充電樁與新能源車輛的配比不得低於1:1;在政府機關和商場、醫院等公共設施及社會公共停車場,適當設置專用停車位並配套充電樁;城市要調配資源,建設少而精且覆蓋示範運行區域的快速充電網絡。
與此同時,天津還將公開發布示範運行產品需求信息,採用招標方式,促進生產企業發揮技術、質量、價格、服務優勢,有序參與市場競爭。要支持建立行業協會、各類企事業和社會中介服務等多方面力量組成的新能源汽車推廣聯盟開展工作,並及時對車輛生產企業或用戶兌付補助資金。
目前,北京等一些城市對普通汽車採取了搖號、限行等措施。四部委通知發佈後,新能源汽車的購買和行駛,將不納入限購範圍,也就是說購買純電動汽車無須搖號,可直接上牌。目前,天津還沒有對汽車行業採取限購、限行,如果隨着汽車保有量增加出臺相關措施,也不會對新能源汽車有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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