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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隨著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民間借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話題。對於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以高利轉貸罪論處。今年以來,隨著我國民間金融市場的蓬勃發展,民間借貸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話題。記者就民間借貸相關問題采訪了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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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民間借貸是否符合我國現有法律?什麼樣的民間借貸屬於高利貸?對於高利貸我國有何相關政策規定?
答: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的合法性。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民間借貸關系都受法律保護。如果違約,可以協商,也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解決。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洗錢、金融傳銷、暴力催收導致的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厲打擊和懲治。
問:如何界定高利貸行為?對於畸高利率我國如何處罰?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乾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對借貸雙方因利率問題產生的爭議,如畸高利率等,司法機構可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規定的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雙方的權利義務。對於個人或單位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可依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的規定,以高利轉貸罪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