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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社報道,央行負責人10日專門就“民間借貸”這一焦點話題接受媒體採訪,力挺民間借貸“具有制度層面合法性”。央行還藉此公開表態稱,“應該將這類經批准從事專業放貸業務的機構或組織從一般意義的民間借貸主體中分離出來,作爲專業放貸人對待”。
據悉,有關部門正在研究、試點與完善民間借貸跟蹤監測體系,以期爲經濟決策及宏觀調控提供更爲全面的信息。
“堵不如疏”。在早已對外資銀行業開放的前提下,我們對民間資本仍有頗多限制,民間資本也呼喚待遇“國民化”。專家預計,一旦中國放寬對民間借貸的限制,將會至少有3-4萬億人民幣資本合法流入信貸市場。
當前應該從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上做文章,包括進一步降低金融機構准入門檻,將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開放,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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