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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對於文化產業的操作性機會筆者已經談及到兩次,今天從另一個角度來深度剖析一下該板塊。投資文化產業成長為經濟上的支柱產業的過程尚可,而如果要將文化產業的標的作為長線的投資品種,則還需要時間的檢驗。所謂投資文化產業成長為經濟上的支柱產業的過程,是指按照國家對文化產業的發展規劃中的目標進行投資。如文化產業的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是5%,纔能稱之為支柱性產業,現如今並沒有達到這一目標,就說明文化產業有相當的投資價值。據權威統計,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總體速度較快,文化產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穩步提高。2004年至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增加值年平均增長速度超過23%,2010年全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突破了1.1萬億元,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2.78%,一些省市文化產業增加值佔地區生產總值超過5%,已經成為當地的支柱性產業。按照平均增速估算,2016年我國文化產業的增加值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將達到5%,在全國范圍內可以實現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也就是說5%-2.78%=2.22%,這一區間就是文化產業從2010年到2016的發展區間,也是資本市場投資文化產業的成長區間。作為某個行業的衡量來說,其資本市場的價值核心還是體現在其經濟價值上,政治價值是作為一個源動力。在中國的特有市場體制下,中國的企業如果要迅速的壯大,沒有政策資源護身,無異於將自身立於危牆之下。從這個角度說,十七屆六中全會召開後,文化產業的發展無疑擁有了最安全的政策『護身符』,但文化產業的這個『護身符』是以在國家可控的范圍內發展為前提條件的。這並不意味著,政策『護身符』越安全,可供文化產業發展的市場化程度就越高,也即經濟價值越高。2.22%的發展區間達成之前可以被理解為較為安全的投資區間,但是要將文化產業與房地產這樣的支柱產業相提並論,還有較大的差距。也就是說,文化產業與房地產這樣的行業的不同是,房地產這樣的行業可以近乎完全市場化,而文化產業則不能。
今天大盤的漂亮表現和文化傳媒的個股集體井噴的表現是分不開的,但在研究其個股的後續投資價值問題時,需要將精力主要集中在其經濟價值的體現上來,也就是說如何將文化的政策支持轉化為經濟生產力的這個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