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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策
針對目前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九個對策:
(一)規範文物藝術品市場管理,建立健全統一有效的管理模式
針對文物藝術品管理不規範,缺乏統一有效的管理模式,應採取各種手段規範文物藝術品市場,建立健全統一有效的管理模式,在加強政府監管的同時,充分發揮文物藝術品行業協會的作用。
筆者建議由文物主管部門牽頭,深入細緻的研討目前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存在的問題所在,學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真正找到符合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管理的有效的最佳管理模式。我們應該逐步向“政府監控、協會管理”的管理體制過渡,政府部門應更多地是通過行政法規對文物市場進行宏觀調控,而對具體的經營業務的協調、行業自律和信息交流等轉由行業協會制定,使行業協會充分起到對文物市場發展的促進和推動作用。
(二)建議修改文物法規,再渡開放文物藝術品市場,鼓勵藏寶於民
針對文物藝術品市場開放程度不夠,相關法律法規滯後,且不盡完善,已不適應越來越活躍的民間文物市場,民間文物持有者顧慮重重,不敢公開交易,不敢贈送、甚至不敢上交國家,應採取健全文物藝術品市場法律法規,建議修改文物法規,出臺配套的有利於文物藝術品交流的法律法規,對國人再度開放文物藝術品市場,諸如民間古玩市場、拍賣市場及其他文物藝術品的經營場所,按照自願的原則允許民間文物公開交易、傳承、贈送、上交等,鼓勵藏寶於民,對待把民間文物主動上交國家者,一律給於獎勵及表彰。
首先,建議修改現行的文物保護法,修改其中已不適應當前文物藝術品交流與保護的條款,增加有利於文物交流與保護的內容,爲目前日益活躍的文物藝術品市場保駕護航。
其次,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的職能,各級政府都應儘快制定一系列與文物市場相配套的政策和建立健全的法律保障體系及創造一個良好而寬鬆的宏觀環境。
再次,完善藝術品市場運營機制。建立一套完整的市場監管體制以及形成必要的市場監管法,是我國文物藝術品市場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四,打擊文物藝術品方面的不正當競爭。
第五,增強國際化觀念。使中國文物藝術品在國際市場中佔有一定的份額,並積極促使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迴流。
(三)嚴厲打擊盜墓現象,嚴防文物藝術品被偷渡出境
針對文物盜掘現象頻繁,文物藝術品偷渡嚴重,應採取嚴格執行相關文物法規,加強執法力度,絕不手軟,對於已出境的文物,倡導迴流,但也應加大海關管理力度,杜絕假迴流現象。
針對文物藝術品盜墓和流失的現象和原因,筆者認爲應從下面幾個方面着手:第一,建立專業的文物保護隊伍,嚴格執行已出臺的文物法律法規,對盜墓現象進行堅決打擊;第二,加強海關管理力度,嚴把國門,嚴防文物藝術品偷渡出境;第三,端正媒體輿論影響,嚴審各類關於盜墓的小說及其它電視媒體;第四,轉變思想,適當組織文物的保護性發掘。
(四)懲處造假現象,淨化文物藝術品市場
針對文物藝術品市場中存在的造假現象嚴重、贗品氾濫現象,應採取各種措施懲處造假、製假現象,淨化文物藝術品市場。第一,從源頭上打擊造假;第二,在中間環節上拍賣公司應嚴格自律,拒絕假拍;第三,在宏觀調控上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要加大監管力度;第四,媒體發揮輿論的監督職能;第五,買家要提高真僞識別能力,使假貨沒有市場;第六,專家不要爲一己私利,鑑假爲真,給市場添亂;第七,提高市場準入門檻,也是防止魚龍混雜、限制投機的有效手段。
(五)規範藝術品拍賣市場,放開或增加拍品種類
針對目前拍賣市場秩序混亂,缺乏誠信,相當一部分文物拍品受過去文物法的影響而不能公開拍賣的現實,筆者認爲應在規範藝術品拍賣市場誠信制度的同時,建議修改拍賣法及放開或增加文物藝術品拍品種類。
(一)、規範我國文物藝術品拍賣市場,重要的是建立藝術品市場的信用管理體制。
(二)、建議修改拍賣法,一方面增加拍賣行業對所拍品的保真制度;另一方面規定對所拍品的鑑定真僞的責任,其次杜絕拍賣企業進行的假拍現象;如果,《拍賣法》一時難以修改時,建議在拍賣行業引入“退貨機制”,以彌補藝術品市場誠信的缺失。
(三)、建議對拍賣法中因不符合文物法而對部分拍品嚴謹上拍的條款進行修改,放寬准入拍賣市場的條件,增加拍品的種類,如青銅器、古陶器、古玉器等,進而搞活拍賣市場,也有利於文物藝術品的正常交流。
(六)規範鑑定機構,推行文物藝術品鑑定資質認證制度,培育專業鑑定人才
針對文物鑑定機構不規範,缺泛真正的專業鑑定人才,應採取推行文物藝術品鑑定資質認證制度,規範鑑定機構,培養文物鑑賞及鑑定人才。
在藝術品市場發展迅猛的今天,市場和社會都在呼籲公正而權威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機構和人員)出現,這幾乎成爲根本解決藝術品市場誠信經營的唯一希望。第一,儘快確立鑑定行業的門檻制度;第二,開展對文物藝術品經營單位及其從業人員的資質認證工作;第三,在文物藝術品鑑定方面,要儘快改變“斷代”現狀,對老一輩鑑定家的口述經驗要儘快建立檔案資料,同時注意人才的培養和接代延續教育,加大科技鑑定的投入和研究。
(七)大力宣傳提高保護民間文物的思想意識,採取各種措施保護各類文物藝術品
筆者認爲保護各類文物藝術品應從以下幾方面開展工作:
第一,大力宣傳提高保護民間文物的思想意識和覺悟;第二,建立民間文物申報登記制度及文物資源數據庫,摸清文物家底;第三,建議對民間文物進行一次較爲系統詳細的文物普查;第四,並撥專項資金保護民間各類文物。
(八)對於珍貴的文物藝術品,國家可以採取優先購買的辦法
我國法律法規中出現對文物收購行使“優先購買”的概念,是在2002年頒佈的新《文物法》中,第58條規定:“文物行政部門在審覈擬拍賣的文物時,可以指定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優先購買其中的珍貴文物。購買價格由文物收藏單位的代表與文物的委託人協商確定。”隨後,2003年頒佈的《文物拍賣管理暫行規定》第16條中又明確提出:“國家對文物拍賣企業拍賣的珍貴文物擁有優先購買權。”
2009年6月5日,國家文物局經研究決定,對於“中國嘉德2009春季拍賣會古籍善本專場”第2833號拍品“陳獨秀等致胡適信札”按照成交價行使國家優先購買權。據悉,這是我國首次在國家購藏文物方面啓用優先購買權。通過這次優先購買,國家不僅完成了對《陳獨秀等致胡適信札》的優先購買,而且在文物購藏方面進行了嘗試。“既履行了拍賣過程,也不損害委託方的利益,同時也完成了國家收藏的目的,業內人士紛紛表示,這是國家對於如何在相對公平的機制下收藏、保護重要文物的一次有益探索。
(九)提倡創辦民間博物館,作爲國家博物館的補充,並從政策上給予支持
博物館從性質上講分兩類,“國有博物館及非國有博物館”。也就是說,我國的博物館由民間博物館和官方博物館共同組成,《博物館管理辦法》確定了民間博物館的合法地位,明確了政府應將國有博物館與民間博物館同等對待,爲許多正在建設或運營陷入困境的民間博物館注入一支強心劑。
爲此之後,各地政府紛紛出臺扶助、支持和鼓勵企業或個人設立民間博物館的政策或法規。相繼有中國民間博物館協會呼之欲出;我國第一個民間博物館協會——陝西省民間博物館協會也正式成立;觀復博物館、建川博物館、大唐西市遺址博物館也紛紛成立,民間博物館迎來了收藏季節,民間博物館的事業如日中天,但筆者認爲在發展和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麪臨的局面依然是十分巨大和嚴峻的,我們不僅企盼各級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扶助與支持,也企盼着越來越多企業界和有識之士的贊助和捐贈支持。
結論
通過對文物藝術品市場管理方面的研究,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及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對當下急需規範的文物藝術品市場起到了一定的拋磚引玉的作用,也對文物藝術品市場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期待中國的文物藝術品市場的日益成熟,將爲我國社會經濟生活做出不可估量的貢獻。
(作者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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