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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各類社團組織的負面新聞不時出現,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通過組織各類活動非法斂財成爲當下一些社團組織的生存之道,其中最常見的一種手段就是評獎;獎牌獎盃“滿天飛”,被人戲稱爲“評獎經濟”。
這些社團組織瘋狂斂財的背後藏着哪些花招?種種違規行爲緣何大行其道?如何才能讓社團組織迴歸“非營利性”?
社團組織斂財五大招數
“我每年要接到好幾十個邀請參加評獎的通知,絕大多數評獎是各種協會、社團組織搞的,他們目的只有一個——找你要錢,給錢了就給你發個獎牌、獎盃、證書啥的。”北京中關村一家電子科技企業負責人王強說。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這些以斂財爲目的的社團組織往往有幾個招數:
一是虛張聲勢,誇大宣傳。一些組織動輒以“全國”“中華”“中國”的名義搞活動。如被炒得沸沸揚揚的“共和國脊樑”,乍一聽莊嚴神聖。與之相應的是,這類組織往往借用某些重要場所作爲活動舉辦地。
二是狐假虎威,偷樑換柱。一些組織自身規模很小,影響力微弱,就拉攏一些權威機構作爲合作方,甚至偷樑換柱,直接盜用這些組織的名義活動。
三是境外註冊,境內活動。很多帶“中國”“世界”字頭的協會其實是在香港註冊的,如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中國文藝工作者協會、中國文化藝術交流會等;有些在港註冊的所謂協會其實只是私人公司,如已被媒體曝光的世界傑出華商協會,它們以協會名義在內地斂財。
四是公開或變相收費。如中國企業文化促進會每年向企業散發會議通知,由業務員四處打電話“招商”:贊助10萬元的,即可成爲副會長單位。該會還以開展示範基地評選爲名,成立10餘家“企業文化示範基地”,每家收費10萬至20萬元,均以會費名義收取。
五是利用手中資源“強行”收費。如受到有關部門警告處分的中國電子商會,其旗下有個“315消費電子投訴網”,商會利用網站收集到的投訴信息,約談被投訴企業收取費用,告知企業“無故不接受約談的,將聯合工商、質檢、工信系統及媒體等進行查處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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