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導讀:於先生熱衷於投資收藏品,花13萬元買來玉璽收藏,卻發現有裂縫和缺損,要求商家賠償卻遭到拒絕。《天天3·15》本期關注:將計就計,誰給誰的一道難題?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俗話說“亂世黃金盛世收藏”,這些年隨着經濟的發展,收藏市場也是空前的繁榮,不少人紛紛投資收藏品,引發了一股收藏熱,北京的於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於先生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的時候開始投資收藏品,時間雖然說不算太長,但是也多少懂得了一些收藏的知識,但是最近的一次投資確實讓他心煩不已。
消費者有話說:訂購收藏品現裂紋賠償要求被拒
於先生:2011年9月19日,我收到上海東方收藏公司寄給我的一本雜誌,宣傳說出售紀念中國共產黨建黨90週年毛澤東福壽雙璽,9900一套,上等和田玉打造。我訂了14套,一開始買了6套,之後又訂了8套。後面的8套裏面發現質量不好。
記者:第一次訂的6套發現問題了嗎?
於先生:第一次6套的時候我沒細看。第二次我接收那8套的時候,就發現有一根玉筆缺了一半。我挨個檢查,發現這8套裏有一半是壞的。當時光用眼睛看,沒有一套完整的。
記者:是真正的和田玉嗎?
於先生:我那天上中國地質大學,鑑定說是玉。但是它已經出現裂紋了,收藏就沒有價值了,這不是坑人嗎?
這套收藏品花了於先生13萬多元,於先生說這是他們家積蓄的一大半,沒想到8套收藏品裏邊沒有一套是完好無損的。於先生懷疑收藏公司欺詐,要求收藏公司賠償。
於先生:我想讓他們賠償我損失,他說不好可以換。但是我懷疑這個收藏品在生產當中就已經壞了,這是以次充好。我要求對方賠償我損失,對方不答應。
記者:他們答應給換,是嗎?
於先生:他們給換,但是我認爲我一共買了14套,不可能沒有一半是好的。我跟他們理論,說你們坑了我13萬7。我如果不發現,擱了幾年之後不但賺不到錢,連本錢都收不回來。現在我發現東西壞了,要賠償我13萬。我不是訛你,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以次充好,就得補償我的貨款。但是他們就不認可。
商家有話說:收藏品經鑑定爲真鑑定時未損壞
接到於先生的投訴之後,經濟之聲的記者聯繫到了東方收藏公司的負責人繆先生,沒想到這位先生說他們也在期待《天天3·15》幫助他們來解決這個問題。
繆先生:他(於先生)跟我們反映情況的時候說這個玉是假的。這個玉如果是假的,這就是一個違法行爲,所以我們就安排專人和這個客戶一起去中國地質大學當地的檢測所去鑑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