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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中國民航局公開發布了與俄羅斯聯邦運輸部的共同聲明(中、俄、英三種文本詳見2版),雙方反對就航空排放採取任何單邊、強制性、未經雙方同意的做法,認爲歐盟將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違反了《芝加哥公約》規定及ICAO(國際民航組織簡稱)有關決議,侵犯了其他國家的主權,對國際航空運輸造成了極爲不利的影響。
中俄雙方在共同聲明中表示,雙方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問題,認識到氣候變化關係人類的生存和發展,意識到航空運輸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決心致力於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框架下通過國際民航組織共同努力,妥善解決航空排放問題。
聲明反對就航空排放採取任何單邊、強制性、未經雙方同意的做法,認爲歐盟將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違反了《芝加哥公約》規定及ICAO有關決議,侵犯了其他國家的主權,也將損害正在蓬勃開展的氣候變化國際合作,並對國際航空運輸造成極爲不利的影響。
聲明強調,任何致力於解決航空排放問題所採取的措施都應以“協商一致”(相互同意)爲基礎,實現互利共贏,並以推動國際航空運輸的可持續發展爲最終目標。
據瞭解,這是中俄雙方於2011年7月27日在中國三亞舉行的第15次中俄運輸分委會民航工作組會議上確定的。這次中俄民航工作組分爲航權、空管和應對歐盟將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3個分組分別召開會議,就10個具體議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在進一步擴大中俄航權安排、加強空管合作和應對歐盟將航空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等方面達成重要共識,並簽署了祕密諒解備忘錄。雙方約定在9月27日共同對外公佈關於就歐盟將航空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問題的共同聲明。
中俄雙方歡迎持與雙方立場相同的任何政府之民航管理當局以及相關國際組織加入本聲明。(記者陳嘉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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