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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不再附徵個稅
9月15日記者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9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施行後,廣州市地稅局已於日前下發了《關於調整廣州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徵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從今年9月起,全面下調廣州市覈定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的附徵率。
至此,繼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受惠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後,覈定徵收的個體工商戶也可從中受惠,即廣州市逾31萬戶個體經濟都能受惠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
廣州市地稅局自9月1日起,針對覈定徵收個稅的個體經濟全面調低了廣州市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徵率(附徵率=應納稅額/營業收入額)。
如:飲食業的附徵率由原來的2.8%下降到1.5%,娛樂業的附徵率由原來的3.5%調低爲2%,商業的附徵率由原來的1.8%降至1%等。
經廣州市地稅局測算,經過此次調整,全市全年約減少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收入4.2億元,降幅約38.20%。
廣州市地稅局介紹,《通知》中明確,凡按覈定徵收方式附徵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當月營業額(銷售額)未達到營業稅、增值稅起徵點的(營業稅除租賃業外的起徵點爲5000元;增值稅的起徵點工業、商業爲5000元,加工業爲3000元),附徵率確定爲0。也就是說,個體工商戶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不需附徵個稅。而此前的舊政策規定,個體工商戶被覈定的當月,不論營業額是否達到起徵點,都須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附徵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可以說,《通知》還爲較低收入的個體工商戶帶來了更多的實惠。
廣州市地稅局還特別提醒:對個體工商戶經營多業的,應按其主營項目判斷行業類別,並確定適用附徵率。
個體戶個稅附徵率表
行業類別附徵率%
工業、商業1
交通運輸業(貨物運輸) 1.5
交通運輸業(非貨物運輸) 0.8
建築業1.2
飲食業1.5
娛樂業2
其他行業1.5
嚴麗梅、地稅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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