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澳門特區港務局15日就巨龍船務有限公司宣佈清盤之事召開新聞發佈會,表示已啓動緊急應急機制,協調其他船務公司加開航班,疏導可能受影響的市民和旅客。
由澳門商人與外地商人合資創辦的巨龍船務14日晚宣稱,由於特區港務局沒有履行承諾提升其載客上限,導致其無法繼續經營,將於15日起終止營運。
特區港務局局長黃穗文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特區政府至今仍未收到巨龍船務停航的通知,港務局也無法聯絡到其負責人。她指出,根據澳門特區海上客運規章制度,如果船務公司停運,特區政府會取消公司執照及沒收200萬澳門元保證金,港務局不排除追究巨龍船務的法律責任。
對巨龍船務宣稱特區港務局沒有履行承諾提升載客上限導致其未能繼續營運的說法,黃穗文予以否認。她指出,巨龍船務獲發執照時已知悉載客量上限,港務局也因應其安全紀錄有改善,已適當調升其載客量。
黃穗文表示,特區港務局一直以保障乘客和海事安全爲原則,對澳門的海上客運進行監管。至於對巨龍船務的航班載客人數有限制,港務局同樣是以保障乘客和海事安全爲原則,並考慮到碼頭的承接能力及船務公司的航行安全紀錄等因素而訂定。
有報道稱,巨龍船務以團購票售出的預售票超過11萬張。黃穗文表示,巨龍船務從未向特區政府申請提供團購票優惠,港務局方面無法統計其預售船票的數量。
今年8月30日,巨龍船務曾被香港特區政府海事處入稟追討2011年6月9日至8月3日拖欠的輪船停泊費及乘客上船費共計188萬港元。
黃穗文重申,任何船務公司違反海上客運行政法規或現行營運合同的相關規定,港務局均會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記者劉冬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