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5日的大連夏季達沃斯論壇上,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討論首先從“道義”和“良心”開始。衆多商界的領軍人士在短短一個小時中,對如何從過去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轉變成爲真正有道德有良知的企業家,進行了深刻剖析和探討。
人們常常看到,某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僅僅是做表面文章。做了一些好事,就使勁宣傳,使勁炒作。一方面在媒體和公共視線中扮演“慈善”、“親民”的角色,一方面卻爲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潤不斷引發環境污染、侵犯權益、誠信缺失等各種社會問題。這些企業負責人往往無視自身道德修養,把做人和做企業分開。
實際上,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對利益相關者所應承擔的義務,包括對企業員工、消費者、政府、社區、環境等。從本質上說,企業社會責任是企業自身對人類社會所承擔的義務,也是企業家對自身行爲的道德約束。
正如一位企業家所言:“我們要創造社會價值,這是我們的使命,這是我們的根。”企業追求利潤本無可厚非,但任何經濟活動都不能以違背道德爲代價。企業家作爲企業活動的執行者,首先應當是道德的楷模誠信的榜樣。這同樣也是企業的立業之本,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在考慮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必須充分考慮道德準則與社會責任的存在。
企業家的良心和自律,除了道德上的自我約束外,與所處社會環境密切相關。在社會監管不嚴、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一些責任感強的企業往往還會受到挫折,因爲不講道德的企業可以通過環境污染、壓低員工工資等獲得成本優勢,從而使對方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
企業責任事關社會和諧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此,對負責任的企業應該多一些支持鼓勵、對投機取巧的無良企業應該多一些懲處限制。只有“好人有好報”,企業道德才不會成爲一個問題。 (記者於力、楊光、張米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