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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國際信用評級市場一直是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三分天下,他們掌握着全球金融市場的話語權,被視爲“金融市場的看門人”。但在近年來相繼爆發的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中,三大評級機構自身的信譽屢遭質疑。新華社記者就此採訪了美國、德國、法國、韓國和日本等國專家,加強監管和打破行業壟斷是他們普遍的看法,雖然改革國際信用評級體系任重道遠,但已成國際社會的共識。
呼風喚雨大權何來
韓國三星經濟研究所首席研究員鄭永石表示,評級機構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充當着對交易情況產生直接影響的重要角色。簡單來講,評級機構的判斷對決定籌款利率,甚至能否籌款起到重要作用,同時對投資者的決定也有重要影響。
法國國際信息和展望研究中心副主任京特·卡佩勒-布朗卡爾指出,信用評級對於融資來說必不可少,一名投資者不可能盲目投資,他需要一些數據來評估投資成本和風險,評級機構提供的正是這種服務。
三大評級機構的地位主要是美國監管機構和立法賦予的。標準普爾、穆迪和惠譽在上世紀上半葉創建時只是金融信息機構,後來才從事信用評級。
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首次將“全國公認的統計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納入聯邦證券監管體系。此外,美國法律規定,像保險公司這樣的機構投資者只能購買資質良好的評級機構認可的債券。另一個賦予評級機構較高地位的法律文件是2004年開始執行的《巴塞爾協議II》。這份協議要求銀行爲其持有的有風險的主權債務預留資本,實際上使評級機構成爲權力巨大的評估者。
影響力不容低估
前穆迪日本公司日韓企業評級部門負責人森田隆大認爲,評級機構的信譽在美國次貸危機中受損,但在歐美債務危機中,評級機構的影響力一如既往,繼續顯示其在金融市場和經濟社會中的強大作用。究其根源,是因爲尚不存在可以取代“評級”的金融環境。可以說,在資本市場,沒有“評級”的話,市場將無法有效運作。
鄭永石也表示,三大評級機構的影響力非常之大。在美國信用等級被下調之前,評級機構下調了希臘的信用等級,並由此使整個歐洲的財政危機開始擴散。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也是在信用評級被下調之後出現的。“無論這些危機的根源在哪裏,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決定往往能夠成爲這些危機的導火索,這就是信用評級機構的重大影響力。”
行業急需監管
對評級機構存在的問題,日本神戶大學法學教授近藤光男認爲主要有兩點:一是評級機構商業模式產生的利益衝突;二是長期市場壟斷。與評級機構擁有的影響力相比,其受到的約束和監管不夠。
德國基爾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丹尼斯·斯諾爾說,“人們可以想象,一位法官作出判決,不容他人質疑,甚至不給出任何理由;對自己的錯誤,也根本不必承擔任何責任。在當法官的同時,他還與被告保持商業關係,從被告那兒拿錢。”“評級機構已擁有一種政策權力,它不再是簡單地傳遞信息,而是作出裁決,對其權力必須加以限制。”德國漢堡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托馬斯·施特伯哈爾表示。
鄭永石指出,信用評級機構作出的評級公正與否極爲重要。現在評級機構很多時候是“事後諸葛亮”,實際上這種做法只會使已經發生的問題擴大化。因此,評級機構在進行信用等級調整時應出示明確證據,提供充分理由。此外,評級機構應承擔一定的責任,目前這方面對評級機構的牽制還很欠缺。“評級機構最初的作用是爲投資者提供可靠的投資信息,但現在已偏離最初的作用。目前迫切需要對評級機構進行改革,重新審視它們的經營模型、任務和目標,建立更加嚴格的行業準則和監管規則,同時允許新的評級機構出現,鼓勵良性競爭。”法國戰略諮詢公司Weave副總裁埃裏克·德拉努瓦說,“要保證評級方法和評級機構分析師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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