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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中秋,單位發的月餅要繳納“月餅稅”這一問題引發市民關注。據瞭解,按照有關規定,單位發的月餅應按照憑證價或市場價計入當月工資扣繳個稅;如果月餅在9月1日以後發放,個稅金額按照新稅率表和免徵額計算。雖然稅金有望比去年降低,但市民們仍認爲扣稅月餅少了“人情味”。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所得爲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覈定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說,不僅月餅,市民收到單位發放的服裝等物品也都應繳納個稅。
由於新個稅法將從9月1日起執行,如果市民在8月份收到月餅,“月餅稅”要與8月的工資一併計稅;如果在9月收到月餅,“月餅稅”則與9月工資一起,按照新稅率表和免徵額計稅。假設一位市民月工資3000元,單位發的月餅價值300元,8月份發月餅,要繳納“月餅稅”30元;而9月發月餅則無需繳稅。再假設另一位市民月收入5000元,單位發的月餅也是價值300元,8月發月餅,要繳納“月餅稅”45元;9月份發月餅則只要交納“月餅稅”30元。
據瞭解,本市一些企業中秋禮品款項多出自“福利費”或“工會經費”款項。本市一家規模在3000人以上的大型外資企業財務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公司發放中秋禮品金額從“工會經費”中扣除,企業每位員工禮品價值約150元。這部分禮品費將加入員工當月工資,並按比例繳納個稅。據瞭解,這家企業每月21日發放工資,負責稅務的員工每月1日到相應部門繳納稅款。也就是說,9月1日,其所繳納的稅款是員工8月份工資稅款。其公司預計中秋前後發放禮品,屆時會將禮品款項加入員工當月工資一同計算個稅。也就是說,這位稅務負責員工10月1日繳納的公司員工9月份個人所得稅中,將包括9月員工工資和禮品費兩部分。
記者詢問了多位市民,均表示對中秋禮品徵稅並不瞭解。市民白小姐表示,公司禮品標價高且並非自己所需,繳稅很吃虧。也有網友跟帖戲稱:“發十塊月餅,我交上去兩塊當稅行不行?”另有多位市民表示,單位發月餅本有慰問之意,如果還要繳稅,其中的“人情味”就和稅款一起繳沒了。記者王婷實習生林單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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