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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濟南7月27日電(胡洪林寧昊然)山東省審計廳長左敏27日在此間稱,至2010年末,該省政府性債務餘額(不含青島)逾4752億元人民幣,審計發現山東政府性債務存在諸多問題。
左敏當日在向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情況時表示,今年上半年,國家審計署和山東審計部門審計的至2010年末的4752.19億元政府性債務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2587.39億元、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1207.01億元、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債務957.79億元。
在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中,審計部門發現,2010年在國務院明令禁止政府擔保的情況下,山東的一些市縣政府及有關部門仍以出具承諾函等形式爲融資平臺公司提供擔保,有些單位採取虛假或不合法的抵(質)押物、高估抵押物價值等取得債務資金。
審計發現,山東部分市縣債務管理制度不健全,9個市和53個縣沒有科學制定債務舉借規劃或債務收支計劃,5個市和91個縣未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至2010年末,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餘額佔相關債務餘額的四成以上,超過575億元。左敏認爲,這些形成了潛在的政府性債務風險。
除此以外,審計還發現該省的融資平臺公司中,8家存在借新還舊問題,13家存在逾期債務,54家存在虛假出資、註冊資本不到位達55.38億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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