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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黃光裕刑事案已結案,但相關民事案件將再把黃光裕推上被告席。昨日,記者從代理律師張遠忠處獲悉,投資者李某起訴黃光裕、杜鵑等內幕交易責任人賠償損失一案將於9月6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張遠忠介紹,在黃光裕內幕交易罪終審宣判後,李某
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請求法院判決黃光裕、杜鵑等內幕交易責任人賠償自己的損失。據悉,李某要求賠償金額爲40多萬元,與李某一樣向黃光裕等人提起民事賠償的有100多位投資人,整體要求賠償金額大概1000多萬元。
李某的起訴書提及,在中關村(000931)擬與鵬泰公司進行資產置換時,黃光裕作爲中關村的董事及鵬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其使用龍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976萬餘股,成交額共計9310萬餘元。至6月28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以上6人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爲348萬餘元。
李某認爲,自己出賣股票的行爲與黃光裕等人購買股票的行爲是同一時間的反向交易,其損失與黃光裕的內幕交易行爲存在因果關係。依《證券法》第76條第3款關於“內幕交易行爲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爲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的規定,黃光裕理應賠償自己的損失。
相關法律人士認爲,此番黃光裕被訴民事賠償案一旦正式開庭,黃光裕還可能面臨着衆多投資者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黃光裕等人面臨的賠償數額可能會高達數億元。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因內幕交易罪、非法經營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被判14年並罰沒8億元財產。其中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
新聞追蹤
達芬奇傢俱被起訴消費者要求雙倍賠償
商報訊達芬奇傢俱被曝出旗下部分傢俱是在國內貼牌加工生產後,終於招來消費者的起訴賠償。記者昨日從北京市東城法院獲悉,消費者以質量理由要求雙倍賠償,賠償金額可能達400餘萬元,此案已經在東城法院開庭審理。這是產地造假事件曝光後,首起消費者起訴達芬奇傢俱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本身原本是北京達芬奇傢俱有限公司訴消費者唐某追償貨款,但卻被消費者反訴傢俱品質低劣,要求雙倍賠償。反訴要求對方部分雙倍返還150餘萬元及定金。記者昨日瞭解到,該數額可能變更爲400餘萬元。目前,法院還未確認變更申請。
達芬奇公司起訴消費者拖欠貨款一事,如果雙方存在買賣合同,法院將對達芬奇公司給予支持。不過,因爲達芬奇公司所生產的傢俱截至目前並無權威部門就其質量問題給予鑑定,因此,消費者以商品質量低劣爲由反訴,最終的判決結果目前還無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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