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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略估算,產於法國的蘭蔻日霜,以50克計算,進口價23元,即使稅負達50%,納稅不到12元,然而北京新光天地櫃檯裏卻賣695元,中間差價達600多元。
如果稅負降到20%,對50克蘭蔻日霜粗算徵稅只徵5元左右,比原來少徵7元,也就意味着商家成本減低了7元,那麼新光天地櫃檯裏的價格降到688元。
計算雖不精確,但我們不難發現一個可怕的事實——許多外國品牌在中國內地賣價高,是因爲他們在中國的定價策略,而稅負高根本不是導致高價的主要問題。同類貨品在香港定價低一半,與港人選擇多,並不盲目熱捧洋品牌,導致商家定價策略適中也不無關係。
類似的例子還有很多,像LEVIS(李維斯)牛仔褲,在美國20美元一條,也就是個超市貨,可在中國內地,卻進入各大商場賣500元左右,成了時尚白領喜好的品牌。
更有甚者,像卡爾丹頓本是深圳品牌,冒充意大利進口品牌,一件T恤就敢賣到1680元。我們應該反思,是什麼讓這些品牌敢於在中國採取高昂的定價策略?
商業銷售的邏輯有兩種,一種是降價帶來銷量,一種是定高價擡高身價帶來銷量。高定價策略,恰恰迎合了改革開放30多年來逐漸富裕起來的一部分中國人“顯擺身份”的需要。不少中國人“只買貴的,不買對的”、“外國的月亮比中國圓”的畸形心態,促使洋品牌在內地打起了高價牌,促使中國品牌也要沾點“洋”氣。
而且,正是抓住部分中國人喜歡炫耀、攀比的心理,在中國推出比其他國家更高價格的全球定價模式,已成爲越來越多國際品牌的選擇——無論其在國外是否屬於奢侈品,在中國定出奢侈品的價格就能成爲奢侈品。
商業的原則是願打願挨。要想讓洋品牌高價低下來,先把捧“洋”腳的熱火勁降下來。羅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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