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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7月7日電(興越)國家統計局7日在此間宣佈,自今年7月份起調整統計數據發佈方式。此次調整最大的動作,就是不再等所有數據都生產出來後召開月度發佈會,而是在單項數據出來之後及時在網上發佈,數據發佈時間比之前提前了2天左右。
“提前2天時間看似不長,實際上包含了統計方法制度改革和統計生產力的極大提高,更反映了統計調查新技術的威力。”統計局指出,網絡化特別是新媒體技術的快速發展縮短了數據採集、傳輸、發佈的時間,爲提前發佈統計數據創造了條件。我們樂於看到統計局使用新技術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我們還期望看到統計部門在其核心業務——數據質量能夠得到改進和提升。
近年來,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受到公衆的質疑。筆者認爲,除了一些技術原因和公衆誤讀因素外,數據失真的本質原因在於人爲因素對統計數據的干預太多。一些調查對象出於利益等因素,遲報、漏報、瞞報、虛報等行爲導致調查的結果與人們感受不一致。以GDP爲例,由於考覈政績的主要指標仍然是經濟增長,地方領導爲追求好看的經濟數字,虛報現象仍然存在,這就導致GDP數值被人爲“注水”。
統計調查取得的經濟數據是瞭解國情國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依據,需要保證統計數據客觀、真實、準確,儘可能摒除人爲因素對統計數據的干預。正如統計部門宣稱的一樣,統計是一門科學,科學的理論還需要科學客觀的調查方法支撐才能得到科學的結果。
要摒除人爲因素的不正當干預,首先需要從統計制度和法規上進行明確。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統計法》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杜絕領導幹部人爲干預統計工作,爲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提供法律保障。新版《統計法》明確規定了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對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蒐集、整理的統計資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及其他機構、人員僞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對依法履行職責、拒絕和抵制統計違法行爲的統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
然而,依靠《統計法》的約束消除人爲的不正當影響仍需要時間,在當前的社會法制環境下面臨的挑戰和難度也可想而知。近年來,網絡新媒體技術在促進政府公開透明、提高服務水平等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筆者認爲可以使用沒有“人情味”的信息技術來規避人爲干預統計數據的行爲,保證統計工作的客觀和獨立。
據筆者瞭解,近年來,國家統計局已經在全國部分地區試點推行“一套表”和“聯網直報”等“四大工程”,在國家、省、市、縣四級統計部門與企事業單位之間,建立統一的數據錄入、處理平臺,企業在線填報的數據直接報送到統計數據庫。此外,手持PDA、衛星遙感技術等信息技術手段的應用,可以將採集到的原始數據直接傳送到國家統計局數據庫。這些信息化的操作方式能減少數據收集報送的中間環節,提高數據報送的質量和傳輸、加工的速度,同時也能夠減少地方領導對數據不正當的干預。
對於科學嚴謹的統計工作來說,少一點人爲干預,就多一點可信度。信息化技術應用不僅能提高統計效率,還能防止人爲因素對統計數字的干預。我們期望更多的信息化技術運用到統計工作中,讓統計效率進一步提高,讓統計數據更加真實可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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