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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7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國家統計局網站獲悉,國家統計局決定自今年7月份起調整統計數據發佈方式,提前數據發佈時間。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月度、季度和年度統計數據發佈時間都提前了2-3天,減少數據從生產到發佈之前的涉密人員,進一步嚴格涉密數據報送和交換的程序。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發佈方式改進的核心就是儘可能縮短統計數據從生產到發佈的時間。總體來看,無論月度,還是季度和年度統計數據發佈時間都提前了2-3天。具體來說:
第一,月度統計數據發佈由以前的新聞發佈會集中發佈改爲網絡分項發佈。工業生產者價格、居民消費價格、工業生產、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等月度主要統計指標,力爭在數據生產出來後24小時之內發佈。
第二,季度和年度數據發佈,採取新聞發佈會發佈和網絡發佈相結合的方式。由於按月發佈的指標和按季發佈的指標生產週期不同,不能在同一時間生產出來,爲了滿足公衆儘早獲知統計數據的需要,將最早生產出來的工業生產者價格和居民消費價格提前到季度和年度新聞發佈會前;國內生產總值、農業生產、工業生產、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開發、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居民收入等其他指標數據在生產出來後立即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
第三,加強數據解讀。充分利用網絡等各種新媒體,加強統計數據解讀力度;必要時,召開新聞媒體通氣會,加強溝通交流。
除此之外,在發佈前還嚴格覈定和縮減了數據報送和交換的範圍,減少了數據從生產到發佈之前的涉密人員,進一步嚴格了涉密數據報送和交換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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