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從天津市人社局獲悉,7月1日“社保法”實施後,爲做好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接續基本醫療保險關係,人社部門昨日發出“通知”,今後失業人員參加醫保無需繳費,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醫保享受期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一致。
新規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醫保,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爲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