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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天氣悶熱。在南內環街自己的辦公室裏,李偉看着手裏厚厚一疊申請材料,無奈地嘆了口氣。半個小時前,他被擔保公司告知,他遞交的貸款申請沒有通過擔保公司的審覈。“新設備早就談妥了,只要有錢,馬上就能發貨,可這錢就是借不到。”他鬱悶地說。
今年以來,隨着央行密集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我市不少中小企業,特別是微小企業越來越難以從銀行順利獲得貸款。“貸款越來越少,利息越來越高。”成了我市企業界的普遍感受。 信貸現狀:小企業拒之門外3年前,李偉自己創辦了一家機械加工企業,目前僱員有10人,廠房是租來的,年產值不足500萬元。這一段時間,爲了接一個新項目,工廠急需購買新設備,但資金缺口有150萬元。
“我剛開始還沒覺得貸款是個問題,畢竟我的資金缺口不大,可沒有想到會這麼難。”李偉說。上個月,他跑遍了全市各大商業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卻均被告知,由於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品,他無法從銀行貸款。
“一方面是存款準備金率不斷上調,另一方面是存貸比考覈更加嚴格。我們銀行放貸面臨着較大的壓力,因此更需要優中選優。”一位銀行人士表示,銀行在做中小企業貸款時,一般要看企業“人品、產品、押品”這三品,而作爲年銷售收入低於500萬元的小微企業,由於生產規模、經營水平、財務制度、抵押物品等方面的問題,很難通過銀行越來越嚴密的審覈。 放貸擔保:只瞄準“大”企業據瞭解,和去年相比,我省幾家大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數額均有所增長;但記者發現,這些貸款基本上仍是貸給了規模相對較大的企業。
根據一家股份制銀行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中旬,該銀行在我省累計投放的中小企業貸款近400億元,中小企業客戶爲2000餘戶。按照這一比例測算,大概每家企業的平均貸款額高達2000萬元。另一家國有銀行的100多筆中小企業貸款中,只有一筆是百萬元以下的,佔比不足1%,其餘貸款平均額度在800萬元左右。貸款額度高,一個說明企業的規模比較大,同時也說明企業的資金需求量大。因此,規模小、貸款額度不高的小微企業就很難從貸款盤子中分到一杯羹。
省城一家大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公司擔保的企業數量將近500家,平均貸款額在七八百萬元,像一些貸款額在百萬元之內的小微企業佔比不足一成。“說實在話,擔保貸款1000萬元和100萬元對於我們而言,花費的時間、精力成本可能差不了多少,可收益卻是天壤之別。因此,對於金融企業來說,肯定都是願意跟貸款額度大的企業打交道。” 利息上浮:小企業增加風險在國家多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的背景下,銀行信貸規模一再緊縮,這帶來的直接變化是:銀行的議價能力提升。
“現在各行業的資金需求都緊張。在貸款規模不能擴大的情況下,我們只能通過以價補量的方式來實現利潤。”某股份制銀行太原分行中小企業部郭總告訴記者。以前,對於企業的貸款利率都是較爲優惠的,比如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僅僅比基準利率上浮一兩成,大企業可能還要在基準利率上打九折。如今,小微企業的貸款利率已經升至上浮30%以上,大企業貸款利率也已經超過基準利率。按照6.31%的一年期貸款利率,上浮30%意味着利率高達8.203%。
爲了減少風險,銀行要求企業貸款必須通過擔保公司,這也變相增加了小企業貸款成本。目前,擔保公司擔保費率在2%以上,加上銀行的利率,小企業從銀行貸款的總成本要高於貸款額的10%以上。 尋找出路:再轉向民間借貸上個星期四,李偉請幾個朋友吃了頓飯。飯桌上,朋友們如約給他帶來150萬元借款。“最後我也盤算了一下,就算從銀行貸出錢來,等拿到錢,也得一個多月了,加上擔保公司的費用,合下來利率也不會低於15%,反而不如找幾個朋友湊湊,馬上就能拿到錢。”至於借款的利息,李偉並沒有直說,只是含糊地表示因爲是從朋友那裏借來的,利率不算高,月息還不到3分。
據瞭解,今年以來,專門針對小微企業的民間借貸業務非常活躍。據我市中小企業局一位負責融資的工作人員介紹,受銀行貸款收緊的影響,我市絕大多數小微企業的融資都是通過民間借貸獲得的。
不過,隨着銀根緊縮,市場上資金供不應求,民間借貸的利息也水漲船高,目前普通月息已經超過3分,有的月息甚至達到5分以上,這讓不少小微企業感到難以承受。我市一位投資界人士也表示,現在使用民間資本太貴,也很危險。企業因此會揹負沉重的債務負擔,一旦資金鍊斷裂,企業就會陷入破產倒閉的境地。 解決辦法:需多方共同努力“小企業由於其固有的一些弱點,導致在融資中‘受傷’的總是它。”省社科院經濟所相關研究員表示,由於小微企業生產不穩定、發展不確定,融資本來就有困難,再加上部分企業存在信用意識較差的問題,更加劇了這一問題的矛盾。而要想解決小微企業當下的融資難問題,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比如說,對於銀行而言,要建立健全小微企業信用評級機制。可由央行牽頭聯合商業銀行及政府部門,對小微企業的合同信用、質量信用、司法信用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大力發展爲中小企業服務的地方性金融機構,引導資金“向下走”,更多地進入縣域、流向民營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等低端客戶。
對於企業而言,首先應該練好“內功”,建立起規範的財務制度和內控制度,並主動邀請具有公信力的外部機構進行相關審計。其次,可以主動向徵信系統提供必要信息,以贏得更多的信用度。第三,小企業還可與產業鏈上的大企業建立穩定協作關係,藉助其高信用度緩解自身的融資問題。第四,小企業之間也可組織互助協會,通過彼此之間的相互擔保來獲得外部融資。
此外,對於管理部門而言,可以考慮降低資本市場的准入門檻,如建立類似於“創業板”的融資平臺,爲那些有技術、有市場、缺資金的小微企業創造直接融資條件。另外,民間借貸在小微企業融資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應當對其進行合理引導,通過法律法規、相關監管等措施使其規範化、有序化、“陽光化”,以充分發揮其對企業發展的“救急”作用。(記者張勇孫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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