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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人士近日表示,國家檢測任何成分都要有依據,使用任何檢測方法都需要通過多次實驗論證,最後把檢測方法列入國家標準。但是判定檢測方法的研究過程比較複雜。我國目前2200種食品添加劑中,有檢驗標準的只佔總數的近四成。這意味着,有六成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央視6月16日)
客觀來說,即使這2200種添加劑中的六成無法檢測,也應屬於食品添加劑範圍。將其與其它可以檢測的食品添加劑一起公佈出來,理論上也是可以的。然而,這種“籠統”式的管理手段必然弊端重重。
首先,這六成食品添加劑公佈與否,其實效果都差不多。因爲在沒有一個可以檢測的標準之下,商家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後期監管不監管都近於“零”;其二,在短期內無法檢測的情況下,將這六成添加劑列入“食品添加劑名單”,反而相當於是給這類“不明物質”正名,正好讓商家明目張膽地使用,絲毫不用顧忌;其三,在食品添加劑名單信息公開透明的倒逼之下,生產企業和商家一定更樂意使用“無法檢測的添加劑”裏面的添加劑,以規避檢測,但這會給公衆健康埋下隱患。
因此,筆者以爲,既然這六成食品添加劑無法檢測且沒有標準,就不如從根本上斷掉商家使用的可能。有關方面沒有必要讓公衆冒這個險,既然短時間內科技水準形成不了檢測標準和能力,倒不如將這“六成食品添加劑”徹底封存,或列入“黑名單”。這總比任其使用卻眼睜睜檢測不出來要好得多。列入“黑名單”或“徹底封存”後,有關方面完全可以將它們視爲“不明物質”或“有毒有害物質”,直接監管和查處其生產、運輸和交易環節,最大限度地避免這類物質濫用。
這六成無法檢測的食品添加劑,在某種意義上猶如可能潛在危害公衆健康的“魔鬼”。西方有一個傳說,說的是一名漁夫和一個“瓶子裏的魔鬼”的故事。漁夫的“失敗”就在於在“不可控”的情況下,從瓶子裏放出了這個魔鬼。打擊違規濫用和擅自添加食品添加劑也是這個道理。就連這個“魔鬼”長什麼樣都沒搞清楚,又何必甘冒巨大的風險將其“放出來”呢?
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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