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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央行發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應當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爲支付機構。《辦法》同時規定,外商投資支付機構的業務範圍、境外出資人的資格條件和出資比例等,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准。
支付寶是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目前已發展成爲國內規模最大的民營第三方支付企業,易觀國際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第一季度支付寶以45.5%的份額佔據中國第三方互聯網在線支付市場首位。爲了能以內資身份順利獲取央行頒發的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阿里巴巴在2009年和2010年共分兩次將支付寶股權全部轉至馬雲控股的另一家新公司——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該股權轉讓當時並未引起外界關注。
直到今年5月11日,阿里巴巴集團主要股東之一美國雅虎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遞交文件稱,其持股43%的阿里巴巴集團已經將支付寶的所有權轉移到了馬雲控股的一家新公司中。文件稱,爲了儘快獲得監管部門的牌照,阿里巴巴對支付寶進行了重組,支付寶將成爲中國一家國內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馬雲持有該公司的多數股權。
支付寶隨即也發佈聲明向外界表示,根據央行2010年頒佈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於非金融機構內資絕對控股比例的相關要求,以及爲了維護國家金融信息安全,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已經於2010年將所有權轉至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經過上述資本騰挪後,支付寶和銀聯商務、快錢、匯付天下等27家第三方支付企業在今年5月26日搶先獲得央行發放的首批支付牌照。該牌照的發放被認爲對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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