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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烏魯木齊6月15日電(記者冀江彤)烏魯木齊市首家企業15日與百名員工簽訂《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集體合同》三項合同,自協議簽訂後該企業百餘名員工將獲得切身利益,無後顧之憂。
2011年是烏魯木齊市改善民生年,該市將《烏魯木齊是企業職工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列入今年立法計劃,全面推行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新疆華春集團作爲今年的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的重點示範企業,在廣泛聽取職工和企業的意見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待遇等勞資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達成書面協議。
該集團工會主席高青告訴記者,與員工簽訂“三項集體合同”是我們集團充分尊重每一位員工的具體體現,可以進一步振奮員工的工作積極熱情,讓他們在企業中相安無憂,也可進一步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
員工代表張新麗介紹,爲了讓更多的企業員工受益,集團先後和我們多次協商、對話,傾聽來自職工的意見和建議。今天在這裏簽訂合同不僅是企業爲員工的利益着想,也是企業對員工負責人的一種積極態度,也能夠有效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意識。
據悉,烏魯木齊高新區有關負責人介紹,簽訂“三項集體合同”將更有利於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增強公司的凝聚力,進而建立更加和諧穩定的勞資關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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