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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13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中國政府網獲悉,6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興邊富民行動規劃(2011-2015年)》的通知,該規劃將在9個省、自治區貫徹實施,並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整合資源、強化投入,政策優惠、優先安排四大基本原則。
該規劃指出,要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從邊境地區自然生態條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文化形態及毗鄰國家狀況差異較大的實際出發,根據邊民和地方政府的需求,確定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加強分類指導並重點解決突出問題。
二要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在統籌考慮邊境地區發展的基礎上,把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採取特殊政策和措施解決邊民在生產生活、就業、就醫、就學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特殊困難和問題。
三要堅持整合資源、強化投入。在穩定增加國家投入基礎上,通過有效機制整合資源,用特殊政策引導市場資源向邊境地區配置,確保生產要素集中投入邊境地區。
四要堅持政策優惠、優先安排。在邊境地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優先安排支持邊境地區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有關新政策、新舉措在邊境地區先行先試。
本規劃實施範圍爲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雲南、西藏、甘肅、新疆等9個省、自治區的136個陸地邊境縣、旗、市、市轄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58個邊境團場。(中新網財經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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