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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6日,央行公佈了首批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名單,有支付寶、財付通、快錢、銀聯等一共27家企業。
我國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給很多產業都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收穫,數據顯示,2010年我國第三方支付市場交易額達到了11342億元。2011年第一季度,中國第三方網上支付的交易規模達到3650億元,同比上漲102.6%。國內電子支付應用滲透率高速發展的同時也滋生了很多不良現象。政府由於網絡交易的有關政策法規的缺失而監管不到位,使得電子支付行業魚龍混雜。
從2005年到2010年,國家先後頒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電子簽名法》、《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及《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尚普諮詢分析師崔幸芳認爲,《支付業務許可證》的頒發在電子支付產業的發展歷程中具有非比尋常的意義,意味着產業的差異化時代的道路、第三方支付行業大洗牌的開始。而最近愈演愈烈的“分手”事件也正說明了這點。2011年5月,上海百聯、京東商城、上海農工商先後與京東“分手”,這三家均表示要自建第三方支付平臺。根據央行在2010年6月發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的“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需要按規定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成爲支付機構,而2011年9月1日成爲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許可證的最後期限,逾期未取得的企業將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預計到2011年9月1日這期間,國內第三方支付行業將面臨較大的兼併與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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