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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8日電中新網財經頻道從國家發改委網站獲悉,近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2011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答記者問。 答問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2011年 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答記者問問:爲什麼要出臺《意見》?
答: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任務更加緊迫而艱鉅。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建議》明確提出,改革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強大動力,必須以更大決心和勇氣全面推進各領域改革。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加大改革攻堅力度,加快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對順利啓動實施“十二五”規劃、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意見》根據“十二五”規劃《綱要》和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了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和重點任務,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工作責任,是推進今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綜合性、指導性文件。
問:《意見》爲什麼提出要處理好改革創新和依法行政的關係?如何處理好二者的關係?
答:隨着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深入推進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增強,對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處理好改革創新和依法行政的關係,既要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大膽探索,又要有效運用法制手段規範改革程序、深化改革實踐、鞏固改革成果。對符合發展方向、有利於科學發展的改革創新,要選擇有條件的地區進行局部試點,控制風險,穩妥推進。對經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規律的改革措施,要及時通過立法的形式確定下來。對已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法律法規,要按照立法程序及時修訂或廢止。對個別地方出現一些以改革的名義侵害人民羣衆利益、破壞社會主義法制的行爲,要依法堅決予以糾正。
問:在重點任務佈置上,《意見》是如何考慮的?
答:《意見》主要從四個方面提出今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一是圍繞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深化改革,二是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改革,三是圍繞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深化改革,四是圍繞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深化改革。此外,對一些近年來已取得階段性進展、需要繼續推進和深化的改革,也提出了工作要求。以上改革任務,既立足應對當前突出問題,又着眼解決長期矛盾,大多是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會議和文件明確部署的重點改革工作,還有一些是適應當前改革發展形勢需要提出的有關部門和行業的重點改革工作。同時,兼顧工作連續性和可操作性,提出了力爭年內取得突破的改革目標和任務,並根據職能分工,對每一項任務提出了牽頭或負責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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