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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安辦6月1日晚通報,東莞市昱延食品有限公司4批原料和4批覆合添加劑成品檢出含有臺灣有毒“塑化劑”。其食品添加劑產品主要流向廣州、江門和東莞等地。
“塑化劑”疑雲終於飄到了大陸這邊,就像樓上的“另一隻鞋子”終於落下。覆巢之下,豈有完卵?大陸查出“增塑劑”不出公衆意料之外。今次有關部門的行動可謂迅速,且小有“成效”,只是寥寥數語的信息,難以滿足公衆對真相的渴求,撫慰公衆的焦慮。含毒“增塑劑”的食品添加劑流向哪些企業、有沒有影響國產飲料、影響有多大、除昱延外還有沒有企業生產同類產品……種種迷霧,亟待消弭。
有關部門在通報中同時強調,“經對市場銷售的17種含乳化劑的國產飲料進行監測抽檢,目前尚未發現非法添加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的情況”。公衆是否可以這樣理解,東莞查出的那些毒“塑化劑”的食品添加劑並沒有賣給國內飲料生產廠家?那它又賣給了誰?用來幹什麼?
欲言又止,惜墨如金,也許有關部門有“苦衷”,或擔心損害企業利益,引起社會恐慌,希冀通過“內循環”的方式靜悄悄地解決,以減少企業損失,降低社會成本;或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敢貿然發佈。如果是後者,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有關部門完全可以有一說一,知多少情說多少話,公衆可以理解,知而不言、遮遮掩掩則不可接受;若是前者,值得商榷。
且不說信息公開是公衆的一種權利性要求,信息公開是食品監管者義不容辭的義務,僅從危機公關、事件解決的工具層面,信息公開也應該秉持及時、全面、準確的原則。食品安全關乎公衆生命健康,信息公開得越及時越徹底,越有利於減少後續傷害,越有利於風險化解,越有利於社會穩定,2003年的“非典事件”就是這樣一個標杆;而主流渠道提供的信息不足,只會給非主流的信息傳播製造機會,小道消息甚至謠言四起的結果使得事件更加撲朔迷離,社會更加恐慌,公衆對主流信息更加不信任,更不利於事態的控制。
當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則是一個反面典型。從2008年3月至9月長達半年的時間裏,只要質檢部門、衛生部門、當地政府、三鹿公司中的任何一方將危及嬰幼兒健康的信息披露,都可以避免更多傷害。遺憾的是,這一重要信息卻被一再隱蔽,直到局面無法控制……2010年的湖南“金浩茶油事件”也是如此,在湖南質監局已經發現問題之後的半年時間內,相關信息並沒有向公衆公開。據說,這一做法是爲了“不影響社會穩定”。中國社科院發佈的《2010年中國政府透明度年度報告》顯示,全國43個較大城市食品生產企業的信用信息公開程度還不到四分之一,報告對此的評價是“很不理想”。
“增塑劑”危機正在發酵,有關部門要做的事還很多。眼下,首先要加大盤查力度,逐步撥開毒“增塑劑”的疑雲,搞清楚除了昱延之外,還有哪些廠家生產、銷往哪裏、哪些產品使用了毒“增塑劑”?一面逐家清剿,實施召回,一面給公衆發出消費警示,降低後續風險;再就是在終端產品打一場“狙擊戰”,希望有關部門立即增加對飲料中DEHP的特別檢測,發現問題產品“格殺勿論”,無論“毒品”來自何方。
練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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