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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郝如玉認爲,之所以免徵額的上調備受關注,在於它能夠直接降低納稅人的稅負,同時又具有透明度,可以讓納稅人明顯感受到自己稅負的減輕。
專家指出,網民對個稅的高度關注和要求提高起徵點的呼聲強烈,體現出越來越多的人對收入分配的現狀不滿,期望通過個稅改革調整收入分配。 再提高一些有何不妥?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認爲,免徵額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於提高公衆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於增加財政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將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很少。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爲5000元的納稅人則不用交稅,即稅負減少175元/月,而月薪爲1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500元/月,佔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別爲3.5%和5%。 個稅成工資稅?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怡認爲,目前的調整仍僅限於針對工薪所得,並沒有涉及高收入羣體股息、資本利得等非勞動所得,對高收入人羣的影響並不是很大。由於信息不對稱,高收入人羣工薪所得之外的收入很難被監測和徵收到,亟待加強對高收入人羣工薪以外收入的個稅徵管。
何不以家庭爲單位徵收?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認爲,目前的個稅修訂舉措仍屬於個稅改革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目標邁進的“前期鋪墊”,當前要在我國推進綜合計稅仍面臨很大難度。“需要實現納稅人信息申報的實名制,個人全部收入信息應實現網絡全覆蓋,納稅人申報制度也要健全,同時管理部門的稽查能力也要跟上,工作量會非常大。” 不滿意的人爲何多?“不滿意的人多,滿意的人少;不滿意的內容多,滿意的內容少。”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所長高培勇說,這一方案是“糾結”狀態下的妥協產物,而非個人所得稅的最優選擇。
他指出,“它既難以給中低收入階層減負,更難以給真正意義上的高收入者增負。”綜合新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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