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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選購奶瓶時比以往更加慎重。記者王倩攝
5月30日,衛生部等六部委發出通知,針對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我國從6月1日起禁止生產,9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從禁產到禁售隔了三個月,這個『緩衝期』引發不少質疑。
市民郝女士的兒子出生五個月了,如今家裡有朋友送來的五六個奶瓶。5月30日,看到六部委『封殺』含雙酚A奶瓶的消息後,郝女士立馬把這些奶瓶扔到了一邊,又到市場上買了玻璃奶瓶。
令她不解的是,六部委既然決定禁售含雙酚A奶瓶,肯定是因為雙酚A對孩子的健康有影響,為什麼不直接禁售,卻規定了三個月的銷售『緩衝期』呢?『難道在這三個月裡用雙酚A奶瓶就不會對孩子的健康產生影響嗎?』郝女士質疑道。
采訪中,與郝女士有同樣想法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市民劉先生說,前段時間錦湖輪胎被爆出質量問題,但真正回收是幾個月之後,面粉增白劑從被證實對健康有害到禁售也是歷經好幾個月,『要留些時間給企業處理這些問題產品,我們也可以理解,但是不能以孩子的健康、安全為代價。』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對設置三個月的『緩衝期』也不理解。在他看來,食品等與生命安全相關的產品,一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立即禁止生產和銷售,並在最短的時間內召回。
『在這一點上,政府的態度應該很明確。』王忠武分析,三個月的『緩衝期』可能主要是考慮到企業更換加工工藝、配方、設備等,但這並不能作為可以緩衝處理問題產品的理由。
針對這些質疑,5月31日下午,記者向衛生部新聞中心傳真了采訪函。截至記者發稿時,仍沒有收到相關回復。(記者王倩)